商人涉迷暈3女子 第二事主指被告夫婦邀留宿 喝水後完全斷片
商人涉嫌在逾十年間向3女子下藥案續審,第二名女事主今(11日)在區域法院作供,她與被告夫婦在同一直銷公司工作,她是被告妻的「下線」。有次被告及其妻邀她到他們於九龍塘的住所留宿,她在套房沐浴後吹頭,被告拿水入來給她,並為她吹頭及按摩肩頸。惟她喝過水後「斷片」,醒來已是第二天。她曾問被告何事,被告說她太累。第二名女事主稱她多年後收到被告的道歉訊息,又得知疑有另兩名女「上線」有相同遭遇,最後決定報警。
被告潘迪偉(43歲,商人),否認3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控罪指他於2013年至2014年間,在廣播道柏苑某單位分別非法及惡意向3名女子施用催眠藥,意圖使她們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3名女事主分別姓歐、姓何及姓周。
被告拿水入房並為何按摩肩頸
何姓女事主,亦即本案的第二名女事主供稱,她是澳門人,案發時任職 Nu Skin直銷公司的銷售員,她是被告妻子的「上線」,因而認識被告。在2013年的聖誕前夕某晚10時許,何與被告夫婦完成公司培訓後,獲邀到夫婦於九龍塘的單位休息。何在套房洗澡後,坐梳妝臺前吹頭。其後,被告帶了一杯水進入她的房間,並用美容儀為何按摩肩頸,當時被告妻子在洗澡。
喝水後完全斷片
何稱她喝過水後不省人事,並形容是:「完全斷咗片。」她醒來時已是翌日。何憶述,她當時躺在床上,感到頭暈,問被告發生何事,被告說何太累。
2019年接獲被告的道歉
及至2019年3月,被告發訊息向何道歉,表示:「之前嘅事對你造成傷害。」何認為被告指喝水後暈倒一事。其後,何獲兩名女「上線」告知,她們均曾喝過被告提供的水後暈倒,何不想更多人受害,遂於4月報警。
何在辯方盤問下承認,她在2013年曾在被告家中留宿3至4晚,直至她2015年懷孕後無再上過被告家,她亦從未試過與被告獨處一室。此外,有女同事曾向何透露懷疑遭被告拍下裸照。
案件編號:DCCC 8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