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網上濕疹群組賣含類固醇處方產品被捕 衞生署促立即停用
撰文:吳綽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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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今日(26日)公布聯同警方在執法行動中拘捕一名42歲男子。他涉嫌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上的濕疹群組,銷售一款含有類固醇藥物的處方治療濕疹外用產品。衞生署提醒,市民如懷疑已購買該產品,應立即停止使用。
類固醇藥物屬處方藥物 另兩種成分限在註冊藥房出售
衞生署跟進一宗投訴,在社交媒體平台上一個濕疹群組,購得該名男子售賣的產品樣本,並進行化驗。政府化驗所的檢驗結果顯示,樣本含有用於治療炎症的類固醇藥物「丙酸氯倍他索」,及用於治療真菌感染的「酮康唑」和「咪康唑」。
含有「丙酸氯倍他索」的產品屬處方藥物,須在醫生指示下使用,亦只可憑醫生處方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含有「酮康唑」及「咪康唑」的外用產品只可在註冊藥房出售。
3種物質列第1部毒藥 懷疑屬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樣本含有的三種物質為第1部毒藥,但產品沒有任何標籤,懷疑屬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衞生署仍在調查中。根據《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副作用包括滿月臉、皮膚刺激及過敏反應等
署方指,不適當使用類固醇會引致皮膚問題及系統性的副作用,如滿月臉、高血壓、高血糖、腎上腺機能不全和骨質疏鬆等。而「酮康唑」及「咪康唑」的副作用包括局部皮膚刺激及過敏反應。
衞生署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素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
署方提醒,市民如懷疑已購買該產品,應立即停止使用。如有疑問或用後感到不適,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產品交予衞生署藥物辦公室(九龍彌敦道345號永安九龍中心18樓1804-06室)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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