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創治肝癌儀器|衞生署審議轉為應用申請 醫衞局:不受捐助左右
李嘉誠基金會先後向港大醫學院、中大醫學院和養和醫院各捐贈各一部超聲波組織碎化技術(Histotripsy)儀器,用作肝癌治療。私家港怡醫院上周五(7日)公布,港大醫學院會將該儀器由公立瑪麗醫院轉移至該院便用。醫務衞生局晚上(12日)回應指,衞生署已接獲一項有關使用申請,仍在處理當中。
局方強調,創新藥械必須通過科學實證包括臨床試驗確定安全有效,才可轉化至臨床應用,指「臨床試驗與臨床服務是兩碼子事」,而考慮引進新藥、器械和其他創新治療方法時,不會亦不應受個別藥械生產商的提供或捐助所左右。
超聲波組織碎化技術儀器未表列於「醫療器械行政管理制度」
醫務衞生局晚上發1,500多字新聞稿,回應有關港大醫學院將李嘉誠基金會捐贈的超聲波組織碎化技術(Histotripsy)儀器轉移至另一教學醫院港怡醫院的報道。
當局指,衞生署參考了全球協調醫療器械規管專責小組的建議,設立自願性的「醫療器械行政管理制度」,推行醫療器械及貿易商的表列制度,以及推出市場後的監察系統,確保在香港供應的醫療器械符合安全、品質和性能的要求。
不過,李嘉誠基金會捐贈的三部超聲波組織碎化技術醫療器械,並未表列於「醫療器械行政管理制度」。衞生署已接獲一項有關申請,申請仍在處理當中。
醫管局十分關注臨床研究的結果 冀為廣泛應用提供科學依據
當局又指,據了解,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中文大學醫學院及養和醫院現正使用獲捐贈的超聲波組織碎化醫療器械作肝癌治療的臨床試驗,政府和醫管局十分關注這些臨床研究的結果,期待這些數據能為未來更廣泛的應用,提供科學依據。
醫衞局:未完成臨床試驗不能成為臨床服務
醫衞局強調,醫管局在評估和決定為公營醫療服務引進新藥、器械和其他創新治療方法時有嚴格的既定機制,需考慮有關治療手段的安全性、治療效果有否充分實證數據支持,以及引進的成本效益以及與現有相關治療服務之間的優劣比較等。當局指醫管局考慮過程時需確保公平客觀,以及謹慎運用公共資源,「不會亦不應受有關治療方法是否由個別藥械生產商提供或捐助左右」。
醫衞局又指,在公營醫療系統應用「尚在臨床試驗階段而未有充分臨床數據」的新治療藥械和手段,需要非常小心謹慎處理,「在醫療器械或藥物硏發上,臨床試驗與臨床服務是兩碼子事,未完成臨床試驗便不能成為臨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