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誘孫兒12歲女同學返家非禮 官斥破壞事主童年 判囚21個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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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以一同去麥當勞為藉口,誘騙其孫兒的12歲女同學到其家中,強塞50元入女童書包後,摸女童胸及大讚她身材好,並說:「爺爺好鍾意你呢啲乖女。」女童獲准離開後,翌日即告知社工。老翁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案件今(28日)在區院判刑。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出,被告利用事主少不更事犯案,事件破壞她的快樂的童年及心理發展,令事主對人失去信任,尤其是成年男性,在考慮被告認罪等因素後,判其入獄21個月。

被告方永靈(70歲),被控於2023年6月23日,深水埗元州街某單位非禮X。他原被控另一項非法禁錮罪,獲存檔法庭。

創傷評估指X害怕被告會報復 更覺得自己被人玷污

練官判刑時指出,本案嚴重之處在於被告是X的長輩,卻利用事主對他的信任而犯案,二人的年紀更相差57歲。練官引述X的創傷評估報告指出,X因為事件感到恐懼、無力,亦害怕被告會報復,更覺得自己被人玷污。法庭在考慮被告認罪等因素後,判其入獄21個月。

案情指,X是被告孫兒的同學,認識被告約1個月。案發當日下午,被告見到X在學校外等小巴,向X提議去麥當勞,X最初拒絕,說母親不准她去,被告遂教X不要告訴母親。在二人前往麥當勞的途中,被告卻把X帶到他的家。

被告其後強塞50元入X的書包,然後抱住X說:「爺爺好鍾意你呢啲乖女。」又大讚X的身材好,並隔著校服摸胸,再伸手入X的內衣,捏她的胸。因為當時單位的門鎖上,所以X未能離開。被告之後送X離開,更著X不要把事件告訴別人。翌日,X向社工透露並揭發事件,被告被捕後稱:「我唔應該摸啊妹。」又稱自己知錯。

案件編號:DCCC36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