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他奶前經理涉瞞利益衝突 使自己公司獲190萬廣告訂單罪成

撰文:林子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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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維他奶國際有限公司前經理陳永峰,指他涉嫌隱瞞自己操控一間服務供應商,詐騙公司把多張戶外廣告採購訂單授予該供應商,涉及金額總值約190萬元,並串謀下屬姜梓萍以多份虛假報價單及巡查報告誤導公司,其中陳永峰於今日(30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三項罪名成立。

廉署調查發現,陳永峰曾於2016年初涉指示女友開設該供應商公司,以承接維他奶的相關工作,其後承接39項約190萬元的維他奶廣告,並從中獲取65萬元利潤。

廉政公署公布早前落案起訴維他奶國際有限公司一名市場部前經理,指他涉嫌隱瞞自己操控一間服務供應商,詐騙公司把多張戶外廣告採購訂單授予該供應商,金額總值約190萬元。(資料圖片)

41歲被告陳永峰案發時是維他奶市場部經理,職責包括批核委聘服務供應商,另一名50歲被告姜梓萍則是維他奶市場部前戶外展銷主任,負責協助陳永峰向服務供應商索取報價單。二人需視乎採購項目的金額,取得最少兩份或三份報價單。

陳永峰今日(30日)被裁定三項罪名成立,即兩項串謀使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以及一項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同案被告姜梓萍,早前承認上述兩項串謀使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

暫委法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6月10日判刑,以待索取兩名被告的背景報告,其間陳永峰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指,於2016年1月至2019年10月初期間,陳永峰把39項總值約190萬元的維他奶廣告採購訂單判授予Why Creative,陳永峰女友其後將Why Creative的四成利潤,即約65萬元,交予陳永峰。

廉署調查發現,陳永峰於2016年1月指示女友開設Why Creative Graphic Design House (Why Creative)以承接維他奶的相關工作。Why Creative實質上由陳永峰操控,但他從沒有就自己在該公司的權益向維他奶作出申報。

案情又透露,陳永峰繞過上司擅自批出向一間服務供應商支付月費3.6萬元,訛稱安排巡查維他奶戶外廣告的狀況。

當維他奶要求戶外廣告組提交3間包括Why Creative在內的獲判服務供應商的相關報價單,以及戶外廣告的巡查報告時,陳永峰則串謀姜梓萍等下屬捏造了30份看來由4間服務供應商發出的報價單,提交予維他奶審核,誤導維他奶有關訂單的採購符合公司規定,另外他們又串謀捏造38份戶外廣告巡查報告,誤導維他奶相關服務供應商已於指定時段內完成相關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