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殺兄案 被告用生果刀傷兄90處 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成

撰文:朱棨新 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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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社山路田寮下村一名六旬漢,涉3年前在其患腦退化的母親面前,用生果刀刺傷68歲的胞兄,令兄長身上90處傷,其中頸及肺的刀傷致命。六旬漢否認謀殺在高等法院受審,自辯時指兄長對母親態度差,又阻他送母親入院,他才向兄亮出生果刀,惟混亂中用刀誤殺兄長。他殺兄後向母說:「我將隻癲狗斬開咗九碌。」控方問他為何身上會帶備生果刀時,被告稱這是村規,以免受野生動物襲擊,又稱其村有400對付野豬馬騮經驗。4女3男陪審團昨起退庭商議,今(16日)在高等法院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成,法官依例判被告終身監禁。

法官張慧玲判刑時指出,本案為家庭慘劇,被告用刀殺害兄長後,有主動報警,惟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罪成,故依例判處被告終身監禁。

被告鍾士康(現年68歲),被控於2022年2月6日在香港謀殺鍾仕安。死者為被告的兄長(下稱事主),終年68歲。被告願承認誤殺罪,不獲控方接納。

被告鍾士康涉嫌在大埔田寮下村一村屋內殺死其兄鍾仕安。(資料圖片)
被告鍾士康涉嫌在大埔田寮下村一村屋內殺死其兄鍾仕安。(資料圖片)
被告鍾士康涉嫌在大埔田寮下村一村屋內殺死其兄鍾仕安。(資料圖片)
被告鍾士康涉嫌在大埔田寮下村一村屋內殺死其兄鍾仕安。(資料圖片)

被告與兄不密切並有口角

控方案情指,事主和被告在六兄弟姊妹中,分別排行第二和第三。案發時兄長和患有腦退化症的九旬母親,及一名菲律賓藉外傭同住大埔田寮下村一村屋;被告則住於同村另一間寮屋。被告與兄長關係不密切,曾為照顧母親等問題口角。

案發日早上,傭工離開單位至下午5時半回家,被告曾傳訊息著傭工盡快回家。數分鐘後,被告把坐在輪椅的母親推到被告住所。

警員在沙發下發現生果刀

被告同晚上6時半致電報案,指其母所住單位內有人去世。傭工其後回家,發現被告兄長躺在客廳地下不省人事,單位內亦血跡斑斑。救護員扺達時,證實被告兄長已死。警員在客廳沙發下檢獲一把染血的生果刀,該些血跡來自被告和其兄。救護員期後在該村的祠堂外發現被告。

長女指事主孝順並照顧母親

鍾家長女鍾仕娣早前供稱,案中被殺的弟弟,婚後移居瑞典,其妻去世後才退休返港居住。她形容這個弟弟孝順,會花費數十萬元為田寮下村的祖屋添置家俬,又和母親同住及照顧母親。相反被告從沒有照顧和供養母親,經濟狀況亦欠佳,其他兄弟亦曾給被告數十萬元。

事主身上90處傷 頸肺傷致命

法醫章曉妮指死者身上有90個傷口,包括刀傷和割傷,可被分為約60組。此外,死者頸部的一處刀傷屬致命,亦傷及肺尖,直接死因為頸部刺傷及肺部受傷。

自辯指兄對母兇惡

被告自辯時則指,兄長對待母親兇惡,曾向母親說:「點解你到依家94歲,都未死。」他否認憎恨兄長,只是不滿事主對母親的態度。被告又指,案發時想帶母親到醫院,兄長阻止並施襲,期間誤傷母親。被告亮刀指嚇,卻刺死對方。

將兄長的屍體反轉再劃幾刀

他殺死兄長後,曾向母稱:「我已經將癲狗斬開咗九碌㗎啦。」被告亦稱,兄長受傷後,他續有在其兄的鼻上劃幾刀,之後又有把兄的屍體反轉,並在兄的右手又劃幾刀 。被告稱他返回其家後寫下遺書,並喝殺蟲水自殺,最終獲救。

案件編號:HCCC43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