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恆踩風火輪|被控疏忽駕駛及無第三保兩罪 周准保釋候訊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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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送貨員的41歲藝人周永恒,今年3月涉在天水圍行人路上,疏忽駕駛俗稱「風火輪」的電動單輪車,被控疏忽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兩罪,案件今(12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7月17日再訊,周獲准以2000元保釋。
被告周永恒(41歲,報稱送貨員),被控於2025年3月24日,在天水圍天湖路近燈柱FC0856之行人路上,在道路上使用一輛機動車輛,即一輛黑色電動單輪車,而當時就他對該車輛的使用沒有備有一份有效的和符合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以及於同日同地,無合法權限或解釋,在顧及一切有關情況下,在公眾地方疏忽地駕駛機動車輛,即一輛黑色電動單輪車。
案件編號:TMCC 126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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