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公屋|收緊申報物業措施近兩年 逾3900戶主動交還單位
撰文:馮藹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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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近年積極打擊濫用公屋,房委會2023年10月起要求公屋租戶每兩年申報居住情況和是否擁有物業,虛假申報者可能要搬走,五年內不得申請公屋或不會獲派質素較好的公屋單位。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天(2日)表示,措施推出至今有超過3900個租戶主動交還單位。
收緊公屋租戶申報物業近兩年 逾3900戶主動交還單位
為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改善「富戶政策」,房委會2023年10月1日起要求公屋住戶每兩年申報居住情況,以及住戶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住戶須申報是否持續居於其公屋單位,以及有否將單位丟空或作違規用途。若住戶虛假申報,房委會會考慮終止單位租約,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請公屋,並且不會獲派質素較好公屋單位,同時也有機會被檢控。
何永賢回覆立法會書面質詢時表示,推出措施後有公屋住戶罪成判囚30天;亦有超過3900個租戶已主動交還單位,相信措施可持續加強打擊濫用公屋。
3900宗濫用公屋舉報 三成個案合資格參加獎勵計劃
為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房委會今年1月中推出「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舉報人以實名提供真實確切資料令房屋署成功向濫用公屋單位的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將會獲得獎勵金最高3000元及感謝狀。
何永賢指,截至今年3月底接獲的約3900宗的舉報中,約1700宗選擇參與獎勵計劃;初步篩選後,約1200宗的資料符合參加資格,當中約700宗舉報可作進一步跟進。她續指,目前已有成功發出遷出通知書的個案,首輪頒獎儀式將於本月舉行。
此外,房委會近年聘請退休紀律部隊加入房屋署,協助打擊濫用公屋。2022年7月至今年5月底,共收回逾8,700個被濫用或違反租約的公屋單位,相比2021/22年度收回約1400個公屋單位,兩年間增加約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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