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濫用公屋|去年330宗已處理富戶上訴 佔25%「打甩」毋須即搬

撰文:林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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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近年加強打擊濫用公屋及收緊富戶政策,在發出的遷出通知書數量上升下,接到的上訴同樣上升。房屋局向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提交的文件顯示,去年租戶提出反對交還公屋的上訴個案達到1,846宗,較前年上升超過三分之一,當中涉及富戶政策有超過65%,即約587宗。至於去年已處理的1,112宗上訴個案,其中330宗涉及富戶,即約佔三成,而當中有81戶、即近四分之一「打甩」或「暫時打甩」通知書,毋須即搬。

去年租戶反對交還公屋的上訴個案,較前年大升超過三分一,而當中涉及富戶政策有587宗。(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現時,公屋租戶若被發現濫用公屋或違反租約,會收到房委會發出的遷出通知書,租戶可在遷出通知書發出後15天內,向上訴委員會(房屋)提出上訴。房屋局文件顯示,委員會處理的上訴個案有上升的趨勢,2022年有1,054宗,2023年升至1,378宗,去年進一步增至1,846宗。

按個案類別分類,其他類別的上訴個案,即包括富戶政策、離婚、扣分制及儲存違禁藥物等,數目顯著增加,由2022和2023年分別有182宗和118宗,至去年大幅飆升至902宗,房屋局指當中逾65%、即約587宗涉及富戶政策。

房委會上訴委員會(房屋)去年處理了共330宗涉及富戶的上訴,其中249戶收到的遷出通知書獲確認。(資料圖片)

根據當局數字,上訴委員會去年處理了共330宗涉及富戶的上訴,佔已處理總數近30%,其中249戶收到的遷出通知書獲確認,需要遷出;成功「打甩」即獲取消,則有71宗。另有10宗收到的遷出通知書屬「修訂」,即上訴審裁小組經考慮,設定一些條件供上訴租戶糾正違規情況,如租戶於指定時限內能符合所設條件,遷出通知書便會自動失效,亦即該10戶暫時「打甩」。

換句話說,去年共有81戶被懷疑是富戶的住戶,在上訴後最終毋須立即遷出,佔全部上訴「富戶」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