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扣商高層遭控涉收賄60萬 向紙箱商發涉款逾100萬誇大金額訂單

撰文:石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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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5日)落案起訴Tiger Button (Hong Kong) Limited董事總經理于義仁,控告他涉嫌收賄逾60萬元,向供應商發出紙箱訂單並誇大其金額,涉款逾100萬元。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周四(17日)將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將向法院申請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蘇煒然攝)

廉署指,59歲的于義仁為Tiger Button (Hong Kong) Limited董事總經理,他被控五項罪名,即四項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以及一項串謀詐騙,違反普通法。

廉署稱去年九月已落案起訴涉案供應商、即宏興印務有限公司及新宏興柯式印刷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股東聶錦銘。聶早前在區域法院表明會承認四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而廉署獲律政司進一步法律意見後,今日控告另一名涉案人士、即于義仁。于義仁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周四將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將向法院申請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指,Tiger Button是一間鈕扣生產及銷售商,該公司禁止僱員就其事務或業務接受利益。於2020年1月至2023年3月案發期間,于義仁負責Tiger Button日常營運,包括揀選供應商及批出訂單。宏興及新宏興為紙品供應商,向Tiger Button供應包裝貨品付運的紙箱。

四項貪污控罪指,于義仁涉嫌從聶錦銘接受四筆共逾60萬元的賄款,以向宏興及新宏興發出Tiger Button的訂單。餘下控罪指于義仁涉嫌與聶錦銘串謀詐騙Tiger Button,訛稱向宏興及新宏興訂購的紙箱總金額為逾100萬元,誘使Tiger Button支付該款項。

廉署稱是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于義仁與聶錦銘涉嫌私下達成協議,誇大每個紙箱的單價並把差額支付予于義仁,以換取Tiger Button向宏興及新宏興發出供應逾五萬個紙箱的訂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