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恆天水圍踩風火輪被捕 認罪稱當時靠送外賣為生 罰款兼停牌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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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藝人周永恒涉嫌在天水圍違規駕駛電動單輪車(俗稱「風火輪」),今(17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沒有明顯需要在行人路駕駛等兩罪。辯方求情指,周當時沒有穩定收入,依賴送外賣維生,現已改任髮型師,月入約2萬,希望法庭輕判。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判周罰款1500元及取消其駕駛資格一年。

周永恆因踩風火輪被捕再上法庭。(資料圖片)

周永恆今年3月24日因踩風火輪被警員拘捕(詳看下圖)

周永恆被多名便衣男子制服在地,有人嘗試為他鎖上手銬。(fb/Ho Simon)
周永恆被多名便衣男子制服在地,有人遞上手銬。(fb/Ho Simon)
周永恆被多名便衣男子制服在地。(fb/Ho Simon)
周永恆被多名軍裝及便衣警員捉住雙手,警員叫他「合作」,他則大叫「睇住我呀!」,另一合疑為便衣警員的男子手持疑似攝錄器材拍攝,旁邊地面放有一部風火輪。(fb/Ho Simon)
周永恆被多名軍裝及便衣警員捉住雙手,警員叫他「合作」,他則大叫「睇住我呀!」,另一合疑為便衣警員的男子手持疑似攝錄器材拍攝。(fb/Ho Simon)

案發時報稱送貨員

被告周永恒,41歲,案發時報稱送貨員,被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沒有明顯需要在行人路駕駛罪。被告過往有3項不同類的刑事紀錄。控罪指他於2025年3月24日,在天水圍天湖路的行人路上,使用一輛機動車輛,即一輛黑色電動單輪車,周在使用該車時,並無符合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的保險。

路上有30途人未見減速

案情指,警方案發當日在天水圍新北江商場附近打擊交通罪行,期間見周駕駛黑色「風火輪」沿天湖路向新北江商場行駛,當時行人路上約30名途人。警方見周雙腳踩在電動單輪車上,沒跡象會減慢速度,即上前截停並拘捕周。周警誡承認該電動單輪車沒有購買第三者保險。經警方調查後發現該單輪車有電動摩打,按一下開關掣就能啟動。

求情稱已轉任髮型師

辯方代表求情指,周與太太及7歲兒子住在天水圍,太太是家庭主婦,周是家庭經濟支柱,案發時周沒有穩定收入,靠任外賣員養家維生。周現已改任髮型師,月入約2萬元。本案中並未造成意外或財產損失,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TMCC 126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