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申高才通涉用假學歷 案押後至9月 控方不反對保釋期離港

撰文:陳曉欣
出版:更新:

持雙程證來港的女子,涉以澳洲大學商科學士資歷申請「高才通」在港居留,後被揭疑是假學歷,被控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今(18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控辯雙方需時考慮認罪協商,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押後至9月22日再訊。由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的女被告,申請候訊期間離港,控方不反對下獲准,鄭官將保釋金由20萬增至25萬元。

女被告李菲(左)獲准保釋期間離港,保釋金由20萬增至25萬元。(陳曉欣攝)
女被告李菲律由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控方亦不反對被告保釋期間離港。(葉志明攝)

涉訛稱有澳洲大學學位

女被告李菲(32歲,LI, FEI),持有中國往來港澳通行證。李被控於2023年10月8日或該日前後,在香港為取得入境證,即一張根據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的在港居留入境許可,而作出虛假陳述,即自稱於2014年7月在澳洲蒙納許大學(Monash University),獲得經濟及工商管理學士學位。

控方不反對被告離港

被告今由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辯方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控方不反對,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遂批准申請。被告獲准發還護照,回港後須於24小時內到警署報到,另每周報到3次。

被告早前獲准以20萬元保釋金及20萬元人事擔保保釋,鄭官今將保釋金上調至25萬元。

案件編號:STCC 202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