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社民連成員涉展示橫額被票控 官指條例目的是防環境滋擾裁罪脫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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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社民連副主席,涉嫌在2022年9月在銅鑼灣擺街站展示印有「長毛」梁國雄等人的照片的橫額,被票控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招貼或海報,余否認控罪,案件今(3日)在東區法院裁決。裁判官林子康指,傳票的目的是為防止環境滋擾及保持市容,不能忽視《基本法》保障下的憲法權利,包括集會權、示威權及言論自由,裁定余脫罪。
被告余煒彬,30歲,被控於2022年至9月11日下午,在銅鑼灣港鐵E出口附近對面行人路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或張貼海報,即一張寫有梁國雄、岑子杰和陳皓桓名字,以及口號「濟弱扶傾,義無反顧」的橫額。
橫額在銅鑼灣街頭並不算顯眼
林官裁決時指,涉案橫額面積細,在銅鑼灣懸掛稱不上顯眼,亦沒對市容構成大污點。當天街站及橫額只佔行人專用區有限位置,沒有構成環境滋擾,行人亦可輕易及舒服地步行。懸掛橫額的時間僅約 40 分鐘,相對短暫,涉案橫額涉及遊行示威權利,有政治成分,這有助辯方案情,因法庭要更審慎作考慮。
林官認為,控方未能證明被告展示的橫額,達條文限制的「展示」,即「固定程度的慣常規律性」,遂裁定余傳票控罪不成立。
余於庭外稱,是次判決未能代表甚麼,因為社民連已解散,他並認為只要政府仍刻意打擊異見,依舊可以武器化地利用這條法例。
案件編號:ESS652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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