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來港用「高德」載客取酬 不諳廣東話遭乘客揭發 判囚3月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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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男以訪客身份來港後,用交通應用程式「高德」在港接單載客,惟因無法使用流利粵語,遭乘客質疑其居留身份,二人爭執下乘客報警,司機再次入境時被捕,並認來港為駕車載客賺錢。他今(1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駕駛出租車非法取酬及違反逗留條件等3罪,判囚3個月及停牌1年。
被告李奎(52歲,售貨員,持雙程證)被控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沒有第三者保險等兩罪,指他於2025年9月23日,在鰂魚涌英皇道1028號海山樓外駕駛一輛私家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途;以於同時同地,對該車輛的使用沒備有符合的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保單 。李另被控1項違反逗留條件罪,指他於上述同時同地,違反在2025年9月23日對其施加的有效逗留條件,即只准以訪客身分留在香港,但他加入以駕駛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的業務。
乘客發現被告講普通話要求出示身份證
案情指,在2025年9月23日,一名黃姓男子透過應用程式「高德」叫車,被告其後駕駛車輛駛至南豐新邨。黃上車後發現被告講普通話,以及無法以流利廣東話溝通,遂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以證明其居留身份。二人因而發生爭執,被告其後於鰂魚涌英皇道停車並下車,黃其後報警。
被告認入境來港為賺錢
被告同年10月14日再度經文錦渡管制站入境香港時被捕。他在警誡下承認所有控罪,稱租用汽車及使用網約平台接單收費。他亦認入境香港是為了賺錢及,因此提供網約車服務。他明白以旅客身份是不能在港從事任何商業活動。
案件編號:ESCC270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