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德東九等綠色運輸系統擬訂框架規管 加價按方程式調整不需審批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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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計劃在啟德、東九龍及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建造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運輸及物流局向立法會提交討論文件,建議設立一套技術中立、通用且標準化的規管框架,目標今年第四季向立法會提交主體法例草案,若新例通過,預計明年起批出上述三個項目的專營權。

文件提到,首段專營權一般將不多於50年,若專營公司嚴重違例可撤銷專營權。票價方面,擬採用直接驅動方程式票價調整機制,准許向上或向下調整,而不經任何機關審批。政府會定期檢視票價調整機制,如有需要會按專營權協議條款作出調整。

啟德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構想圖。
洪水橋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構想圖。

目標明年起批出東九龍等三個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專營權

《2023年施政報告》提出在東九龍、啟德及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建造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用以提供輕便和綠色的交通接駁服務,至附近的鐵路站和主要公共運輸交匯處。運物局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建議引入一套技術中立、通用且標準化的規管框架,以批予、處理及規管新型集體運輸系統的專營權。

政府目標在2026年第四季向立法會提交主體法例的草案,若新法例通過,預計明年起批出上述三個項目的專營權,包括營運系統、設計和建造工作。

圖為比亞迪研發的「雲巴」。(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難以修訂現有法例監管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 需制訂規管框架

文件提到,相比重型鐵路系統,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為中低運量系統,採用膠輪行駛,爬坡能力優於重型鐵路系統,加上系統可使用電池驅動,一般不需要電力傳輸等設施,機電支援系統及維修保養相對簡單,適合在已發展地區及地勢陡峭的環境行駛,並可滿足每小時單向約一萬人次的載客需求。

現時市場便有「雲巴」、「智能軌道快運系統」和「膠輪捷運系統」等,政府考慮到新型集體運輸系統的營運商,或會透過公開招標甄選,惟系統或涉及香港未有的新型模式和技術,難以通過修訂現有的法例監管,因而需要制訂可適用於不同系統技術和營運商的規管框架。

首段專營權一般將不多於50年 若嚴重違例可撤銷專營權

文件指出,政府擬議規管框架將包括四個層級,即主體法例、附屬法例、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施加的專營權條款,以及專營權協議條款。首段專營權一般將不多於50年,若專營公司嚴重違反法例、專營權條款或協議,可被暫時中止或撤銷專營權。

除非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批予專營權時批准,專營公司須符合大多數董事通常居住在香港的法定要求。若未得當局批准,專營公司不得更改其公司章程細則。

2023年3月7日,立法會議員A4聯盟(楊永杰、梁文廣、林素蔚、張欣宇)與陳紹雄及陸頌雄,率領40多名香港深圳社團總會和工商各界專業人士,到訪深圳東部的坪山區,考察團試搭雲巴後,建議特區政府引入香港。(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採用直接驅動方程式票價調整機制 准上下調整不經任何機關審批

文件並指,政府為新型集體運輸系統進行公開招標前,會參考現時鄰近公共交通服務的票價,設定初始票價範圍。投標者於建議書中提交的建議初始票價,必須在政府設定的票價範圍內,建議初始票價亦是評標考慮因素之一。

其中啟德、東九龍及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的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項目,將採用直接驅動方程式的票價調整機制,每年根據政府公布的數據作出票價調整,可容許票價向上或向下調整,無需經任何機關審批。

票價方程式︰

整體票價調整幅度=
(0.5 × Δ綜合消費物價指數) + (0.5 × Δ工資指數) - 生產力因素

文件又指,考慮到本港首次引入的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上述三個項目首五年營運的「生產力因素」將設定為0%,而票價調整機制並設有「負擔能力上限」安排,以限制特定年份內的票價上調幅度,不得高於相應的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變動。政府會定期檢視票價調整機制,如有需要會按專營權協議條款作出調整。

2023年3月7日,立法會議員A4聯盟考察團認為,自動駕駛體驗非常充實,值得好好研究如何幫助香港立法。(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田北辰:票價方程式應只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 與通脹掛勾

實政圓桌召集人、前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表示,絕對支持票價方程式,「有個客觀機制,避免行會審批次次爭拗」,避免發生多年不加、一次勁加情況,「對市民同營運商都唔係好事。」

不過他對方程式內按年遞減生產力因素有保留,「簡單嚟講係公司賺大錢先至會有生產力錢,但呢啲集體運輸系統同港鐵經營模式好唔同,港鐵有好多商場同物業維持盈利,新系統冇呢啲收入,相信經營賺大錢機會唔大。」他也不同意將運輸業工資指數放入去,因為工資增長通常高於通脹不少,這個因素會拉高升幅。

因此他認為方程式最好只有一個因素,就是通脹,「即係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票價升幅直接同通脹掛勾,唔受其他因素影響,係最合理、簡單易明冇爭拗嘅做法。」

議員卜國明:採用公開招標 有機會引入新型系統及營運商

立法會工程界議員卜國明認為新框架的「技術中立」設計,容許同一套法例適用於「雲巴」、「智能軌道快運系統」、「膠輪捷運系統」等與及未來可能出現的不同技術,無需逐項立法,有助提速提效;政府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甄選營運商,有利把握技術機遇及引入競爭,東九龍、啟德、洪水橋三個項目,以至未來港深西部鐵路等,均有機會引入新型系統及營運商,體現「政策創新」。

卜國明指出, 法例建議首段專營權不多於50年,這個給當局有足夠彈性,可因應不同系統情況訂明合適期限;票價機制透明且兼顧市民負擔,政府定出初始票價範圍,確保市民能承擔,而有興趣的營辦商在投標時可「計到數」後提出具競爭力票價以獲取更高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