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改革|取消緩刑增「有條件執業」 社協憂變輕判衍懲處不公

撰文:林子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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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26日)啟動修訂《醫生註冊條例》,擬改醫委會組成,並理順審裁醫生的懲處罰則,按嚴重程度分成四級,兼取消緩刑安排。有關注病人權益的組織擔憂,有本須被罰停牌緩刑醫生跌入最輕處分的「有條件執業」,導致懲處不公,冀醫委會可設立量刑標準;有立法會議員表示相關措施較之前更嚴,醫生一旦牽涉較嚴重錯誤,會被直接罰停牌,不能再「搏緩刑」。

政府今(26日)啟動修訂《醫生註冊條例》,擬改醫委會組成,並理順審裁醫生的懲處罰則,按嚴重程度分成四級,兼取消緩刑安排。(資料圖片 / 廖雁雄攝)

政府擬為審裁團(即現研訊小組)訂立四級罰則,取消緩刑選項。四級罰則中,最嚴重為永久除牌,第二級是「有時限除牌」,醫生在訂明時限内除牌,限期後可向醫委會申請復牌;第三級為「有時限停牌」,醫生在時限内不准執業,但之後可自動復牌,第四級是「有條件執業」,例如可要求醫生額外進修課程,倘未能符合條件可要求停牌。另會保留警告信和譴責的罰則。

彭鴻昌指取消緩刑原意好 惟關注四級制後審裁會否變「鬆手」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認為,取消緩刑安排原意好,但關注四級制後審裁會否變「鬆手」。他擔憂,現時需被判停牌緩刑個案,日後或變成有條件執業的處分,即同樣沒有受到實質的懲處,投訴人仍無法得到公義,亦未能有效警戒其他醫生。

彭鴻昌倡制定及公開量刑指引:悉邊類會有條件執業,邊類會停牌

彭鴻昌建議,醫委會應在草案審議期間,就日後的四級處分制定及公開量刑指引,「邊類係有條件執業,邊類係要停牌」,並按社會對醫生專業的要求,適時作出修訂。

醫療衞生界林哲玄指新制更嚴:犯咗錯無得再搏緩刑

醫療衞生界立法會議員林哲玄表示,未來設立四級處分制,並取消緩刑,懲處較現時更嚴。他指出,新制後醫生一旦牽涉較嚴重錯誤,審裁後會被停牌,不能緩刑或以其它方法抵消懲處,「醫生犯咗錯無得再搏緩刑」。

至於應否訂立量刑指引?他表示,部份個案無法一概而論,例如是否初犯。不過量刑指引可統一懲處標準,醫委會未來可根據自身需求,考慮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