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置邦:誤關警鐘兩消防商無跟進 斥宏泰信口雌黃
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今起(15日)一連三日舉行第六輪共三場聽證會,聽取各方總結陳辭。管理公司置邦自稱「無監督責任」,因在大維修期間,無被法團委任為工程監督或顧問;亦已反映工人吸煙、後樓梯開生口的情況。
宏福苑大火警鐘不響,源於置邦電工羅國瑞協助宏業將消防水缸「放水」時,關上消防總電掣。置邦則稱,羅國瑞關警鐘時無註冊消防承辦商在場,負責年檢的消防承辦商知悉也不跟進,否則「相信羅師傅嘅意外不會發生」。置邦代表又斥宏泰董事鍾傑文的作供有矛盾、是信口雌黃;亦總電掣旁無警告牌,消防處引用舊守則的說法感到詫異。
置邦興業有限公司代表大律師何卓衡表示,置邦對悲劇感到悲痛,亦明白今次聽證會的重要性,會以虛心的心態聆聽各方證供,盼透過調查尋改善空間。
有反映吸煙投訴 只能勸諭無權解僱
何卓衡在總結陳詞開首,先釐清置邦在大維修期間,無被法團委任為工程監督或顧問。撇除實報實銷開支,置邦在宏福苑每月收取管理費約2.4萬元,大維修期間亦無收取額外費用。
何強調,置邦曾就吸煙投訴向鴻毅和宏業反映,但無權解僱涉嫌吸煙的工人,只能勸喻。他引述委員會書面陳詞指,置邦可主動將投訴轉介勞工處,但事實上處方收到9宗投訴,經巡查後未能確立。
何又指,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人員曾查看生口相片,但包括容兆倫等具評估風險經驗的人員,視察後均無提過火警風險。他總結,希望委員會考慮置邦在合同下的角色。
置邦誤關總掣致警鐘失靈 兩消防承辦商無跟進
置邦其中一個爭議點,是電工羅國瑞協助宏業將消防水缸「放水」,並關上消防總掣,導致火警鐘未能響起。何卓衡指,「羅師傅的不小心固然令人遺憾」,但促請委員全面考慮實際情況。
他先指出,羅國瑞當時按工作單執行指示,而他將消防水缸「放水」,不知道會關閉火警鐘。何卓衡質疑由宏業委任的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未曾到場;若其在場,「相信羅師傅嘅意外不會發生」。
何續質疑,羅國瑞在最後一次放水至大火發生時相隔三個月,負責消防年檢的「宏泰消防工程」留意到消防總掣被關,代表火警失靈,但沒進一步行動。
批宏泰董事證供「信口雌黃」
他重提會上揭示宏泰董事鍾傑文與置邦物業主任鄭芷盈證供有多處矛盾,質疑鍾傑文圖將責任轉移至置邦身上。會上曾提及二人有9秒通話,惟鄭芷盈隨後證實該來電為「miss call」;鍾傑文其後聲稱一個無電話顯示、約6秒的來電為鄭,何卓衡直指鍾的口供「信口雌黃」、並不可信。
他又引述鍾傑文的供詞指,行內「不要教人做嘢」的觀念根深蒂固,心態令人費解。
總電掣旁無警告牌 詑異消防指符合守則說法
會上爭議電工羅國瑞不知道關閉火警鐘的原因,是電掣旁無警告牌提醒總電掣接駁警鐘。消防處助理處長(牌照及審批)姜世明早前供稱,雖然現時消防保養守則規定電掣旁須貼上警示,但宏福苑於1983年落成,應根據當年的守則版本,而非最新版本。
何卓衡指,對姜世明的說法有保留,指出保養守則應用最新版本。他展示消防承辦商年檢的聲明,提到承辦商必須符合消防處長「不時公布」的守則,而《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亦列明,處長就檢查標準的守則,須每年至少在憲報刊登一次。
他批評保養守則須根據落成年份的說法令人詑異,又指只有設備守則才須根據樓宇建成年份。如今次事件上有電掣旁有警告牌,深信「羅師傅不會碰該電掣」。
何卓衡指,宏福苑大火後,沒被大火波及的宏志閣火警警報系統保險絲同樣斷裂;即使總電掣沒被關上,火警鐘亦不會響。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隨後質疑,有證據顯示兩座樓宇的警鐘曾響。何卓衡補充,相信消防處需研究相關議題。
重申置邦「置自身安全不顧」
對於政府擬加強規管消防承辦商,置邦表示歡迎。就業主大會投票的公正性,何卓衡指置邦無執行權力,建議賦權物管公司監察投票。
他最後重申,大火期間多名保安到不同大廈樓層籲居民疏散、甚至開啟兩幢大廈的火警鐘,形容置邦人員「置自身安全不顧,一直留守到最後一刻」,及後到社區會堂協助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