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女涉與5男性交 寫明未成年想阻性交邀請 反有更多人詢問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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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少女涉與5男非法性交案(HCCC94/2025),今(10日)在高等法院續審。事主出庭作供,控方並播放事主報案時的錄影會面,她透露曾與8男性交,並談及她使用社交媒體的經過。

事主X稱,她在10至11歲已開始使用交友程式,當時已有人問她:「搞唔搞嘢?」她後來在戶名加上「14歲」,以為明言她未成年,會減少這類要求,怎料反而更多人並問她是否有興趣性交。

14歲少女X今在高等法院作供,控方先播出她的會面錄影,並講述事經過。(葉志明攝)

5名被告全部否認控罪

戶名寫明14歲反更多人約性交

事主X在2023年6月報後警所作的會面錄影提到,她於10至11歲時已開始使用Heymandi。起初有人相約她外出,並問:「搞唔搞嘢?」她因此在Heymandi的帳戶名稱加上「14歲」,讓他人得知她的年紀,以為這樣便不會有人找她性交,怎料之後反而更多人約她性交。她便再加上「走甜」、「唔約」等字眼,並解釋「甜」代表「色情」。她又稱,她會和找她的人作普通閒談,之後會:「變咗甜。」即談及色情話題,並相約外出。

與地盤工人性交期間收母親電話

她又提及曾有8次性經驗,第一次發生在同年4月28日。她當天凌晨在Heymandi認識一名男子,之後在電話聊天。該男子自稱是地盤工人,約X放學後性交。X稱她不能到酒店,兩人最終到X居住大廈的後樓梯性交。性交期間,X收到母親的電話,查問X為何尚未回家。她掛線後繼續和該地盤工人性交。

五名被告:譚兆竣 (28歲,小學老師)、陳家明(33歲,地政主任)、吳啟正(24歲,工程實習生)、曹杰庭(31歲,消防員)和黃栢康(28歲,YouTuber)。他們各被控1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和1項非禮罪;曹另涉1項未經同意下作出的肛交罪,黃則另渉2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發生於2023年5月3日至6月2日,女事主X案發時1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