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女涉與5男性交 失手機報警 揭曾遭不同意肛交拖行及拳打
14歲少女失手機報警,被揭她涉曾與多男性交,其中5男,包括有教師、消防員及Youtuber等,被控非法性交等13罪,案件(HCCC94/2025)今(9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少女與母到警署報警時,警員見少女手臂有瘀㾗,向少女查問下,她透露曾遭與她性交的男人打。警方調查經後發現,一名YouTuber被告涉曾向少女手臂揮拳;另一名消防員被告,涉曾在少女不同意下肛交;另有教師被告,涉曾用帶箍著少女,並把她拖行。
5被告均涉非法性交及非禮
5名被告:譚兆竣(28歲,小學老師)、陳家明(33歲,地政主任)、吳啟正(24歲,工程實習生)、曹杰庭(31歲,消防員)和黃栢康(28歲,YouTuber)。他們各被控1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1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控罪指5人在2023年5月3日至6月2日,分別在荃灣或葵涌的酒店房,或在荃灣福來邨某室,和女童X非法性交,和向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曹另涉未經同意下肛交罪
曹杰庭另被控1項未經同意下作出的肛交,指他同年5月29日,在葵涌旭逸酒店某房與X作出肛交,X並不同意;黃栢康被控2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他同年6月2日,在荃灣絲麗酒店某房和升降機內襲擊X。
警見X手上瘀痕最初懷疑是虐兒
控方開案陳詞,女事主X案發時14歳,就讀中三。她曾把手機給予一名陌生人以安裝軟件,惟該陌生人未有歸還。X把此事告知母親後,二人於2023年6月4日前往報警。警員見X手臂有瘀㾗,懷疑有虐兒事件,向X查問。X稱在報警前1、2天,曾和一名男子性交,並指該男子曾打她。
X用走甜作網名仍有不少人聯絡
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X透過手機程式Heymandi和他人聊天,之後他們會轉至Telegram繼續閒談。X在Heymandi的帳戶名稱有「14歲」、「走甜」等字眼,控方指「走甜」意指不發生性行為。然而仍有不少人透過Heymandi聯絡X,X亦有和他人外出。
X曾與8人性交3人不涉本案
她在2023年4月28日至6月2日之間,共8次和他人性交。其中三人不涉是次審訊,包括X於4月28日在一棟大廈的後樓梯,第一次和他人性交。此外,她於5月10月在一楝工業大廈和另一男子性交,該男子給予X一枝粉紅色的自慰棒,警方其後在X住所找到該自慰棒。
控方指5人均有與X性交
至於本案5名被告,他們分別和X性交,其中任消防員的曹杰庭,另涉未經同意下和X肛交。眾被告被控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指X替他們口交,其中譚兆竣、陳家明、吳啟正和曹杰庭在X口內射精。
X指吳聲稱可替她補習
此外,吳啟正被控於同年5月27日,在荃灣福來邨某室和X性交等。控方指,該單位是吳的住所。X指吳自稱是科大三年級生,可替X補習。吳被捕後,在警誡下稱:「我知道佢係細個16歲,不過佢願意。」
片段見X身穿校服上酒店
庭上播放多條閉路電視片,其中一段片顯示被指為黃栢康的男子,涉在酒店升降機內向X的手臂揮拳兩次。控方播放任教師的譚兆竣的片段時,指X前往酒店房間時身穿校服。
教師被告家中有粉紅色手扣
所有被告於同年6月19日被捕,警方在譚兆竣的住所內有一條帶,X指譚用該帶箍著她,在酒店房間內拖X行走。警方亦在譚的住所內發現避孕套和一個粉紅色手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