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規劃|洪水橋「退地」敲響警鐘 北都土地政策能否深化改革?

撰文:周偉強
出版:更新:

行政長官李家超發表的《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及《施政報告2026》,以北部都會區為土地及產業政策的重心。最近兩年,北都重鎮之一的洪水橋新發展區,接連出現發展商不願興建中心區商業樓面,多番推遲原址換地,最終罕見地選擇地皮交還,由政府收購,這不僅反映傳統依賴公私營合作發展新市鎮的模式已踢到鐵板,迫使政府尋找新方式發展北都,也暴露出本港既有土地政策的深層次漏弊。
洪水橋的四幅商業地王,有兩幅已按每平方呎1,043元的收地價售回予政府,庫房為此支出約6.2億元。然而,發展商20年前的收地成本遠低於政府的補償價,擾攘多時「躺平」放棄開發,仍能獲利離場。本屆政府表明要「重奪土地主導權」,積極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收地發展,但洪水橋的拉鋸揭示,僵化的收地補償機制淪為囤地者無風險套利工具。北都發展關乎香港長遠福祉,有必要進一步重新劃定私人利益與公共利益的邊界,透過更積極規劃手段引導資本流向符合社會需求的發展項目。

地產建設商會主席梁志堅。圖為他於2023年1月見記者。(資料圖片 / 張浩維攝)

梁志堅:農地成本呎價平均數百元

地產建設商會主席梁志堅接受《香港01》訪問時坦言,主要發展商在北都持有的農地,成本價平均約每呎數百元,通常是最後一塊「拼圖」較高。談及政府收地價能否調低,他表示近年已減價,不同發展商有不同心態,不予置評。他點出發展商的現實考量:「住宅最終售價就算低一點,都一定賣得出,但商業項目則不同,現時不確定是否能賣出,往往都要守,而洪水橋就是那個要守的區份,發展商對商業樓面仍然非常謹慎,除非附近有大型政府及私人建設,否則有發展商寧願賣回給政府,因為建築費貴過地價。」

洪水橋商業地王觸礁時序

2004年起

兩大發展商開始買入洪水橋大量農地

2021年10月

政府提出興建北部會區,「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成為重點發展區

2024年2月1日

洪水橋市中心第32A區、第32B區、第32C區、第32D區被政府劃為商業用地,亦被納入原址換地計劃,發展商補地價便可改變土地用途,發展商業設施

2024年7月

發展商提出原址換地申請

2025年3月底

發展局推遲原址換地申請完成期限至2025年12月底

2026年1月1日

申請完成期限再延遲至2026年6月30日

2026年6月

發展商撤回第32A區及第32D區原址換地申請,政府以每呎1043元地價收回土地

2026年6月16日

發展商向城規會申請,將原本規劃在第32B區及第32C區興建的商廈,部份樓面面積改為住宅用途,暫排期於10月底審理

公私營合作發展新市鎮成效不再

回顧歷史,香港一直以公私營合作發展新市鎮,會先在規劃層面訂出新市鎮內不同地塊的用途。發展商原本已透過併購,手握分散於同一地區的多塊農地,再透過補地價方式合併成新地皮,並根據政府訂出的用途發展,是為「原址換地」——地段不變,變的是土地用途。過程中,政府可能會附上部份官地,為發展商「補完」地皮中缺失了的部份。

在人口急速增長、住宅需求殷切的年代,這種以興建住宅為主的模式,令各大發展商如魚得水,與勁府各取所需,發展出多個大型新市鎮。然而,北都肩負產業主導的重大歷史責任,土地開發的複雜度與規模皆前所未見,當市場無法自我修正,舊有模式的弊端便表露無遺。

發展商看淡洪水橋商業元素

目前,北都範圍內主要興建住宅的古洞北、粉嶺北、元朗南等發展區,沿用舊模式暫未遭遇大問題,只有零星幾塊住宅用地的補地價金額與發展商談不攏,需政府出手收回。相比之下,在商業及產業元素較重的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政府照辦煮碗發展,卻是踢到鐵板。

2026年9月16日,正在興建中的港鐵洪水橋站。該處位於北部都會區(北都)計劃中。(黃偉民攝)

根據本港鐵路發展藍圖, 洪水橋將不僅設有預計於2030年完工的西鐵車站,亦是港深西部鐵路香港段的頭站,連接深圳前海。在港深融合發展大趨勢下,洪水橋地理位置優越,,政府一直希望洪水橋站一帶可成為亮麗的商業中心區,奈何踏入後疫情年代,商廈及商場的商業物業租售價格下滑,全港多區的空置率都高企,發展商因而抗拒於北都發展新商業物業,向政府提出修改規劃的訴求。

洪水橋商業地王收購時序

洪水橋市中心商業地

發展商/業主主要買地時間

買地呎價

買地成交價

政府總收購價

第32A區*

38.06萬平方呎

2004年

約300元

約1.1億元

約4億元

第32B區**

14.75萬平方呎

2006年

約350元

約5200萬元

未落實

估計1.54億元

第32C區**

41.16萬平方呎

2005年

約300元

約1.2億元

未落實

估計4.3億元

第32D區*

24.52萬平方呎

2004年

約300元

約7400萬元

約2.55億元

總數

118.49萬平方呎

約3.6億元

約12.39億元

「躺平」棄發展權 售回予政府

原訂會成為商業中心的洪水橋第32A至32D區,總面積逾118萬方呎,可說是該發展區的「地王」。四區土地本為農地,由發展商持有,並於2024年2月被納入原址換地計劃,發展商只要完成申請及補地價,即可作商業發展。

2024年5月,有發展商向傳媒放風,指政府若不將洪水橋核心區原有的40%商業樓面,改成住宅樓面,並容許延長原址換地限期及分期補地價,便放棄換地,寧可收取政府特惠補償(本年10月1日起為每呎農地1,134元),將土地售回給政府。

換句話說,即是「我將地交還給你(政府),你找別人興建」。主要發展商不自行發展地皮,變成小業主般待政府收地,是香港開埠以來罕見。政府其後作出調整,延長原址換地申請完成限期,又讓步容許發展商申請將洪水橋新發展區最多兩成的非住宅(商業)樓面面積改為住宅用途,但前提是不影響新發展區的產業定位,並由城規會把關是否批准。

多番延長限期 政府再招標需時

換地申請限期一再推遲,擾攘兩年多,臨近限期有發展商將土地交還給政府,也不願興建北都商廈。今年6月,恒基及新鴻基地產撤回原址換地申請,交還洪水橋第32A區及第32D區,總面積達62.58萬方呎的土地,政府共向有關發展商及其他業主(發展商並不擁有整區地皮)支付約6.5億元。

北部都會區首個片區試點——洪水橋片區,項目涉及住宅、產業及公共設施等多類型發展,總土地面積近11公頃。(項目效果圖)

上述兩個發展商及其他業主持有的第32B及32C區,亦正向城規會申請將部份數面面積改為住宅,尚待審批,如發展商最後仍決定交還土地,估計政府將需總數支付約6億元收地。

政府不僅要承擔收地開支,另一方面亦要重新評估市場承接力,找合適時間招標,又要另覓有能力的發展商。洪水橋港鐵站及港深西部鐵路分別預計於2030年及2035年通車,如今上蓋及周邊商業群能否如期落成已成疑問,無可避免地拖慢了北都日夜兼程的開發時間表。

洪水橋首個片區中資主導

香港傳統展商習慣投資資金回籠快的住宅項目,眼見商業物業市場前景不明朗,利用仍有不少套利空間的收地補償機制及早「抽身」,符合企業理性。但從社會整體利益考量,政府多番讓步,仍無法成功爭取發展商配合推動大型規劃,突顯過於依賴所謂市場機制的弊端。當政府引入新機制,以「片區開發」模式推動北都發展,問題更為明顯。

洪水橋/廈村新發展區用地

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首個「片區開發」項目,今年8月由六家企業組成的財團中標,包括中海外、招商局、華潤、中旅、京東、信和共六間企業,當中港資只有信和,其餘多個港人熟悉的發展商,全部不見蹤影。

未來新田科技城及流浮山等包含大量非住宅樓面的項目,或將面臨同樣的市場冷遇。可是,北都的戰略定位不可能妥協,政府絕不該為了迎合單一市場主體的胃口,讓其淪為另一個睡眠社區。

2026年9月17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到立法會出席「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及2026年施政報告行政長官互動交流答問會」。(方承恩攝)

政府目前是根據《土地收回條例》,以第一級別農地「因發展用途所需」的特惠補償價,2022年5月最高峰為每平方呎1,510元,到今年4月減價至1,043元,10月1日起回升至1,134元。主要發展商願以此價將洪水橋商業地推回政府,證明這是一個可以為股東接受,甚或帶來滿意利潤的價錢。事實上,《香港01》翻查資料,現時淪為發展商「棄地」的洪水橋市中心商業地王,約於2004年的收地成本約為每呎300至350元,換言之,現時讓政府收地,賬面仍有約兩倍的利潤。

既然發展商「躺平」,手持土地又無意發展,政府是否應用此高價補償收地?

洪水橋商業地官商角力

發展商三訴求

政府讓步

將原先1,000萬平方呎商業樓面,40%可改作住宅或混合用途。

發展商可申請將最多不超過20%的非住宅樓面面積改為住宅,由城規會把關。

要求容許分階段補地價。

有關改動須通過技術評估。

要求延長原址換地申請約一年。

批准前提是不影響新發展區的產業定位。

趁大學城擴容之機 重拾主導權

政府早前公布北部都會區大學城的核心校園區範圍,已由原本約100公頃擴容至300公頃,而整體大學城區及其周邊產業和社區的總規劃面積更超過1,000公頃。政府要將大學城有序擴大至包含「科技空間」、「產業空間」和「城市空間」的融合佈局,既然地產商基於商業考量無意參與產業建設,政府理應趁此契機,大刀闊斧改革收地機制。

政府的角色從來都不是自由市場中袖手旁觀的「啦啦隊」,而是維護社會整體利益的「守門員」。面對私利與公益的矛盾,政府不能以「尊重市場」為由而無所作為,必須依法主動介入,重新劃定私人利益與公共利益的邊界。唯有政府切實履行其保障社會整體利益的根本責任,北都的產業轉型願景,才能真正從藍圖走向現實。

HK01 Space Promo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