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案.開案三|控方拆解殺人計劃細節 認為龍尾租屋早有預謀

撰文:朱棨新 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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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媛蔡天鳳(Abby Choi)疑被殺害肢解,其部份殘肢在大埔龍尾村單位被人發現。她的前夫鄺港智、前家翁鄺球及前大伯鄺港傑,除了被控謀殺,亦有被控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HCCC 198/2025),控方今午(30日)繼續讀出開案陳詞。

主控官郭莎樂稱,鄺球三父子決定行兇時,認為趁蔡往大埔白石角接子女放學是犯案的好時機,鄺球亦因此租下大埔龍尾村的村屋。他們亦選好行車路線,是向蔡一對子女就讀學校的方向行駛,蔡便不會起疑,至她發現不妥時,她亦應已被殺。

三名被告:前大伯鄺港傑(35歲,司機)、前家翁鄺球(69歲,退休人士)、前夫鄺港智(32歲,無業),三人被控於2023年2月21日,在香港謀殺蔡天鳳,並在同月21至23日阻止合法埋葬蔡天鳳的屍體。法官早前向選出的陪審團透露,三名被告都否認謀殺罪,至於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鄺港傑和鄺港智承認控罪,鄺球則否認罪名。

蔡天鳳(左)每天都坐由首被告鄺港傑(左)駕駛的汽車接子女放學,控方認為3名被告覺這是下手的好時機。(網上圖片)
控方認為次被告鄺球因蔡天鳳決定放售單位而動殺機。(資料圖片)
第三被告鄺港智,他是蔡天鳳的前夫。(資料圖片)

租下龍尾村單位是計劃的第一步

律政司外聘資深大律師郭莎樂(Charlotte Draycott SC)認為,鄺球因蔡天鳳決定放售加多利山的單位而動殺機,並找來兩名兒子幫手。由於蔡每日下午都會坐鄺港傑駕駛的私家車往接子女放學,他們認為這是他們的犯案良機。為實行計劃,鄺球做的第一件事,是租用偏遠地方的單位。他們並決定殺死蔡後,在單位內處理屍體,大埔龍尾村村屋是合適的地方。

行車方向無變免蔡起疑

控方解釋,蔡下午到大埔接子女放學,都要坐車經過高速公路。他們亦選好行車路線,刻意朝蔡天鳳一對子女就讀學校的方向行駛,令蔡不起疑心;待她發現不妥之時,預計已被殺害,他們並將會把她的屍體運至龍尾村單位。

3人均同意並參與計劃 誰動手並不重要

控方指,三人知道計劃是要殺死蔡天鳳,他們同意計劃並參與其中,誰人動手並不重要。

控方認為,被告們在大埔龍尾村租下村屋,是他們計劃的第一步。(馬耀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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