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艇南下|即日開始接受申請 最早到港前30日可辦跨境手續
「粵艇南下」周三(10月14日)正式啟動,同日開始接受申請。廣東籍遊艇如果有意南下,船東或船長最早可於到港前30日辦理跨境手續,並於抵港前最遲30小時及離開內地水域前4小時,分別完成香港及內地的網上申報,便可以揚帆香港。
抵港前30小時提交船員和乘客入境名單
海事處在社交平台簡述申請流程,第一步是到港前進行網上辦理,包括開設香港海事處電子業務系統(「eBS」)帳戶;於到港前30日內,按需要申請「允許在香港水域內航行」,以及預約錨位或上載泊位證明;至抵港前30小時:同步申請「自由無疫通行證」、船隻「到達前知會」,及提交船員和乘客入境名單。
第二步為離開內地水域,船東或船長在遊艇離開內地水域前4小時,須經內地「單一窗口」網上提交資料;然後於6個指定口岸辦理離境查驗,分別為:廣州南沙客運港口岸、深圳蛇口郵輪母港口岸、深圳機場碼頭口岸、珠海九洲港口岸、珠海萬山港口岸、中山港口岸盛世遊艇會碼頭。
第三步為抵港後及離港前,遊艇抵港後24小時內:透過eBS申請船隻到港證及繳費;至離港前72小時內,亦透過eBS申請船隻出港證及繳費。至於人員出入境,須按確認電郵到指定碇泊處,或到入境事務處港口管制組辦理。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日前表示,海事處與廣東海事局已緊密聯繫做好準備,而自今年6月起,當局已展開內地船長對本港水域知識的培訓及考核,至今已有近300名內地船長順利通過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