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4月底前每小時換氣6次 須自費聘承辧商檢查 合格可張貼證明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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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未完,早前曾多次有餐廳爆發群組感染。食物及衞生局早前已宣布,規定全港餐廳要在4月30日或之前,將換氣量提升至最少每小時6次,或安裝合適的空氣淨化設備。
食肆換氣量規定工作小組主席源栢樑表示,經數次與業界會面後,暫定要求食肆需要自行聘請通風承辦商檢視換氣量,若符合換氣量最少每小時6次的要求,要在4月30日前向食環署申請,屆時食肆可下載證明書,並能張貼在食肆門外。至於在4月30前未申請證明書的食肆能否營業,則仍要與業界商討。

尖沙咀K11 MUSEA「名潮食館」早前爆疫,專家視察後,發現餐廳鮮風量只得正常三分一。(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政府在三月成立工作小組,就落實堂食食肆座位間鮮風輸送量達每小時換氣6次等制訂具體指引。

源栢樑指,與業界開會後,現暫定食肆需自費聘請通風承辦商檢視換氣量。經承辦商視察後,若食肆通過要求,承辦商要在4月30日前向食環署申請,屆時食肆可下載證明書,以張貼在食肆門外。源栢樑說,小組已與香港註冊通風系統承建商協會會面,以了解業界人手是否足夠。

食物及衞生局早前宣布,規定全港餐廳要在4月30日或之前,將換氣量提升至最少每小時6次,或安裝合適的空氣淨化設備。(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空氣淨化設備貨量充足可供餐廳購買

根據最新規定,食肆若不能提升換氣量至最少每小時6次水平,便應安裝合適的空氣淨化設備。源說,小組曾與港九電器商聯會及各代表會面,了解市場上空氣淨化設備的貨量。他透露,現時市面有不少供應,數目以萬計,但至於能否滿足全港食肆的需求,則要視乎場地需要。

工作小組其中一項職責,是整合供應商提交的資料,並公布符合相關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讓餐飲處所負責人及通風設備承辦商作為參考。源表示,小組已收到數百份申請,現正審視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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