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潛逃|2被告完成檢疫出庭 被沒收保釋金 還柙候訊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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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中,涉嫌干犯暴動、非法集結罪的李子賢,以及被指串謀意圖縱火的鄭子豪早前在內地服刑完畢,並於3月尾被押解返港。二人今(8日)完成檢疫程序,並被帶到區域法院提堂。辯方申請將兩案押後,以便替被告申請法援和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獲法庭批准;李子賢一案被押後至6月29日,鄭案則押後至5月25日再提訊。就二人違反保釋條件而潛逃方面,控方申請沒收二人的保釋金,並向法庭申請將二人還柙監房看管,獲法庭批准。

李子賢(31歲)被控各一項暴動及襲警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9月29日金鐘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明的人士參與暴動;以及在金鐘道太古廣場外襲擊警務人員「E」;鄭子豪(19歲)被控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及一項交替性質的管有物品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指他於2019年9月在香港島,串謀和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串謀,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摧毀或損壞屬於他們本人或他人的財產;以及意圖籍摧毀或損壞財產以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

案件編號:DCCC 323、29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