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氣泡|職工盟:要未打疫苗僱員停工仍需支薪 已接20求助查詢

撰文:袁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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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報導指,有專門經營婚宴的酒樓集團,要求員工必須在本月26日前接種第一劑疫苗及通報公司,否則要停工。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今日(15日)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中表示,如僱主暫停全職員工工作,需要繼續支薪,而若員工連續四周有超過一半日子停工,便可視為遭變相解僱,可以向僱主追討遣散賠償。他又指,已收到20宗求助和查詢。

蒙兆達。(資料圖片)

蒙兆達指出,職工盟最近收到20宗求助和查詢,從酒樓員工到知名酒店的員工等,有投訴者說自己的經理講到十分直白,要求員工若不是有長期病或者是懷孕的孕婦,都要接種疫苗。他批評,政府的政策令打工仔受罪。

連續四星期逾半遭停工可視作變相解僱

蒙兆達指出,根據《僱傭條例》,僱主不可說停工就停工。而按合約,他認為該等情況是僱主提供不了工作,而不是員工無法工作。因此僱主單方面停工,月薪員工要照樣支薪,且停工是有限制的,連續四星期停工超過正常日子一半,員工可以申請變相解僱,若年資超過2年,員工則可以追索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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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批評勞工處至今都未有站出來,講明員工應該如何處理。他說餐廳老闆,這種情況下,他呼籲,如果老闆「咁陰鷙」,員工應該向工會求助,工會或會列出一份名單,讓消費者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