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文宣男生遭割項刺腹案 廣西男認傷人 自稱愛國者來港變異類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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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男前年在大埔「連儂隧道」附近派文宣時,一名廣西漢突然持生果刀𠝹向他頸部,青年掩著流血傷口逃走,但廣西漢仍窮追不捨,趁青年倒地後再刺他腹部,傷口深至小腸外露及穿孔。廣西漢今日(15日)承認有意圖傷人罪,辯方求情指被告來港為了解社會運動,但他視自己為一個愛國者,不能理解為何有人支持分裂領土完整,在一時衝動下犯案,又解釋他來港後覺得自己是異類、不安全,猶如被狼群包圍,才會在抵港首天買刀。案件將於下月14日判刑。

被告柳國升(24歲,從事餐飲業),原被控企圖謀殺罪,現被改控有意圖傷人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10月19日,在大埔墟港鐵站附近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X。

為了解當時的社會運動來港

辯方求情指,被告來港本打算了解當時發生的社會運動,但見到示威情況後,感到不安全,才會買刀,因一時衝動而犯案。法官陳慶偉質疑,內地當時很安全,若他感到不安全,為何要來香港?

辯方解釋,他到港後才發現周遭的人與其價值觀大相逕庭,感覺自己是異類,猶如被狼群包圍,感到不安全。辯方強調被告並非一開始便計劃到港犯案,事件不涉預謀。

襲擊事件發生於2019年10月19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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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明白其行為無法令國家受利

辯方又指,被告視自己為一個愛國者,不能理解為何有人支持分裂領土完整,他現在回頭看,其行為無法令國家受利。辯方亦稱,當時香港出現「私了」的情況,其他港人對事件感到震怒,他在害怕之下,才一度在的士上問司機可否載他到羅湖,認為返回內地會較安全,不過被告最終也向警方自首,坦白一切。被告亦對事主、法庭及香港社會表歉意。

事主受嚴重心理困擾

陳官亦要求控方再提交案例協助判刑,又指事主事後受嚴重心理困擾,更有自殺念頭及嘗試自殺,直言身體上的傷勢較易痊癒,但心理上所受的傷或會影響他一生。

派文宣時遭數度割頸

案情指,19歲男事主X當日在大埔墟站附近與其他人派文宣,但手持生果刀的被告卻突然衝向他,並嘗試𠝹其頸部,X反抗並轉身,但被告抓著X背包,期間X感覺頸部被割2至3次,他感到極為疼痛及自己在流血,於是推開被告逃走。

X倒地被告再刺其腹

X沿路求助,並按著自己的傷口,但被告仍對他窮追不捨,X跌地後,被告再刀插他腹部兩下。多人目擊X遇襲,並見到被告施襲後,站在對面路大叫:「香港屬於中國,你地搞亂香港!」

問司機應否帶刀去警署

被告乘搭的士離開現場,並向的士司機稱:「我殺咗人,車我去警署。」司機感到害怕但照做,期間被告曾問司機:「可唔可以去羅湖?」但司機表示羅湖是管制區,無法載他前往,被告又說:「返到羅湖我就安全。」被告在途中又問司機應否帶同生果刀到警署,司機回答:「應該要帶。」被告抵達警署時,仍手持涉案生果刀,被捕時衣服染血。

聲稱不能忍受有人破壞香港

被告在警誡下稱,他不能忍受有人破壞香港,於是用刀𠝹事主。他承認自己到港當日,即買了一把生果刀,用報紙包裹後攜帶在身。事發當日,他稱看到有人派單張及貼政治海報,於是上前撕去海報等,但遭人責罵,後來雙方爭執時,他被推及曾與對方打架。及後,他到公廁拆開生果刀,並返現場襲擊X。

X小腸被刺穿兼外露留永久疤痕

X送院後,被發現頸部出現裂傷,下腹被刺穿,小腸外露兼穿孔,腹腔更出現積血,需要送往深切治療部。雖然X腹部的傷口已癒合,但或出現永久性疤痕,也會增加X患腹疝氣及腸阻塞的風險,而X事後亦經常發惡夢、回想事件。

案件編號:HCCC2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