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區議員黃兆健稱遭休班警檢舉港鐵內講粗口 收告票可罰5000元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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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區議員、熱血公民副主席黃兆健今(18日)於社交平台發帖,上載一張港鐵擬檢控通知書,講述在乘搭港鐵期間遭檢舉的事發經過。
他透露當時正擬轉車時,遭休班警員及港鐵職員攔截去路,指斥他「無戴好口罩、黑暴」。隨後有軍裝警員增援,將他帶至站長室,該休班警以「講粗口」為由作出檢舉,他於帖文戲言,「我有機會成為首位政治人物,搭地鐵講粗口被檢控,證明我幾貼地。」
港鐵回覆查詢指,事件涉及一名乘客投訴另一名乘客沒有適當地佩戴口罩,並向他粗言穢語,當時有第三名乘客表示見到有關情況。基於當時掌握的資料,職員向一名乘客發出擬檢控通知書,有關個案會交由公司的法律部門跟進,如決定提出檢控,將會由法庭審理。

(黃兆健FB專頁截圖)

黃兆健於帖文透露,他今日乘搭港鐵,正前往轉車期間,遭人攔截去路,「有個休班警,夾埋港鐵職員圍住我,唔准我轉車。原來休班警話我無戴好口罩、『黑暴』。」

他續指,數名軍裝警員趕及,將其帶到站長室,該名休班警員則聲稱要作出檢舉,指其於港鐵範圍講粗口,黃兆健於帖文留言補充指,「我有機會成為首位政治人物,搭地鐵講粗口被檢控,證明我幾貼地」。

事隔一日,港鐵發言人周一(4月19日)回覆查詢指,昨日(4月18日)下午約4時10分,東鐵綫一列由沙田站往大圍站的列車上,有人按動緊急通話器,列車到達大圍站時,港鐵車站職員到場了解,見到車上有乘客發生爭執,職員請他們下車處理。事件涉及一名乘客投訴另一名乘客沒有適當地佩戴口罩,並向他粗言穢語,當時有第三名乘客表示見到有關情況。

港鐵指,職員到場處理時,該名乘客已戴妥口罩,基於當時掌握的資料,職員向一名乘客發出擬檢控通知書,涉嫌違反港鐵附例第28H (1) (a)條,該附例訂明任何人不得在港鐵範圍內用任何威脅性的語言或粗言穢語。有關個案會交由公司的法律部門跟進,如決定提出檢控,將會由法庭審理。

港鐵發言人強調,職員在處理一般違反港鐵附例的個案時,為保障乘客私隱及避免其他乘客圍觀影響涉事乘客,職員都會帶涉事乘客到車站辦公室處理相關執法工作。

警察公共關係科回覆指,警方昨(18日)下午約4時10分接獲一名休班男警務人員報案,指一名男子於一東鐵綫列車上未有妥善佩戴口罩,懷疑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條例》(第599I章)。該名休班警務人員表露警員身分並要求該名男子妥善佩戴口罩,惟對方不合作並向該名休班人員使用粗言穢語。

人員接報到場,向該名23歲男子就違反第599I章發出口頭警告。該名23歲男子亦涉嫌違反《香港鐵路附例》,交由港鐵跟進。

男乘客前年樂富站爆粗判罰1000元

翻查《香港鐵路附例》,第28H條1(A)表明,任何人於鐵路處所之上,不論何時,均不得使用任何威脅性、粗穢、淫褻或使人反感的言語,或鬧事、行為不檢、行為不雅或作出使人反感的行為,違者可罰款5,000元。

涉粗言穢語遭港鐵檢控亦有先例,2019年5月初,有男乘客在港鐵樂富站阻擋車門關閉,期間港鐵職員趕至勸阻,但該男子爆粗狂罵,港鐵隨後報警處理。有關過程被全程拍下,短片之後在網上瘋傳。港鐵隨後表示,已引用港鐵附例控告涉事男子兩項罪名,包括阻礙車門,以及講粗口,兩罪名最高合共可判罰7,000元。涉事男子最終認罪,被判罰款1000元。

(《香港01》製圖/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