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化妝品含微膠珠污染海洋 政府擬先推兩年自願淘汰計劃再檢討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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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市民日漸關注個人護理及化妝品含微膠珠問題。環保署今(14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會先推行為期兩年的自願淘汰計劃,並於計劃後期檢討成效,檢視是否需要進一步規管含微膠珠產品。
此外,政府計劃於今年與業界合作推出「不含微膠珠約章」,讓參加者可按其營運情況,各自制定停止或減少生產、進口或銷售,含微膠珠的個人護理及化妝產品的目標及時間表,承諾在預設時限內達至目標。

近年微膠珠被廣泛使用於個人護理產品中,如磨砂洗面膏、沐浴露和牙膏等,標榜具磨砂潔淨及去死皮等功效。(資料圖片)

文件指,「不含微膠珠約章」由環保署負責推行,成員包括個人護理及化妝產品的生產商、進口商(代理商/經銷商)、零售商、美容美髮業、業界協會等組別。各組別會因應不同的營運模式參與,例如生產商及進口商,將會牽頭停止或減少生產或進口含微膠珠的產品;零售商及美容美髮業,可向顧客推廣不含微膠珠產品。

環保署參考世界各地法規及聽取業界意見,將微膠珠定義為「特意添加於沖洗型個人護理及化妝產品中以作磨砂、去角質或清潔等用途,及小於5毫米的固體塑膠顆粒」。約章將涵蓋磨砂,以及針對臉部、身體、頭髮、口腔等沖洗型個人護理及美容產品。環保署正就業界意見落實計劃執行方案、產品表述方式、監察方法及推行時間表等細節。

微膠珠直徑一般少於1毫米,肉眼可能難以看見,落入海中亦難以清除,會被海洋微生物誤當成食物吞下,影響生態。(資料圖片)

環保署預計本港含微膠珠產品不多

本港個人護理及化妝產品很大部分依賴進口,生產基地多位於已採用不同形式禁止生產部分含有微膠珠產品的地區。近年,一些跨國品牌和工會已主動承諾及推行淘汰產品中的微膠珠計劃,支持以替代品(如水晶鹽、堅果殼)取代微膠珠,而一些零售商亦已開始停止銷售含微膠珠產品,或逐步減少該些產品的存貨。隨著多個地區將頒布新法規,而且一般個人護理及化妝產品的保質期有限,環保署預計本港市場上含微膠珠的產品僅存不多。

環保署解釋,若本港採取立法規管路向,過程頗為漫長,涉及訂立合適和清晰規管模式、訂定不造成入口障礙的檢測標準、諮詢多個界別的行業參與者、完成相關立法程序,以及讓業界清理存貨等。

港府認為無論是作為立法過程中的過渡方案,或是為回應社會強烈訴求,有需要先推行自願性淘汰計劃,促使香港追隨國際趨勢取代含微膠珠產品,保護海洋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