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認8.31半周年參與暴動 曾代表香港參加卡巴廸賽 囚34月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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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站8.31事件發生後半年,有示威者在旺角一帶聚集堵路,一名警員因停下檢查裝備而「落單」遭人圍毆,19歲青年認曾向該警擲水樽及竹枝,早前承認暴動罪,案件今(24日)在區域法院判刑,被告求情時稱患亞氏保加症,但在運動上表現卓越,並曾代表香港參加卡巴廸比賽。法官姚勳智指案件十分嚴重,本應以5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並非領導者及認罪等,判他入獄2年10個月。

被告鈕卓暉,現已20歲,中東籍學生,被控在去年2月29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近鼓油街一帶參與暴動。他原本另被控襲警罪,但獲留在法庭存檔,不予起訴。

氣憤下作了錯誤判斷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患有亞氏保加症,令其學習上有困難,但被告依然保持積極努力,在運動上獲得卓越成果,更曾代表香港出席國際卡巴廸比賽,此次犯案全因一時氣憤而作出錯誤判斷才會做錯事,又指被告當時只是想趕走警員,沒有預謀傷害他。辯方又指,被告本性善良,因此案已經被還押一年多,已經得到深刻教訓,可幸沒有對警員造成任何傷害,故求法庭輕判。

曾3次向警扔雜物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案情指被告當時夥同十多人圍住一名警員襲擊,被告也曾3次向警員扔雜物,若非警員及時逃至其他警員處,後果不堪設想,故本應以5年或以上監禁作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並無案底和其病情,加上被告亦非當日暴動的帶領者,故將量刑起點降為4年3個月;因應被告認罪,姚官將其刑期扣減三分之一,最終判處被告監禁2年10個月。

被圍毆警員曾一度擎槍

案情指,去年2月29日大批人響應「太子站襲擊事件6個月紀念」,在旺角及太子多處集結。涉事警員在現場便衣執勤,當與同袍在彌敦道與山東街交界追捕堵路人士時,有人謊稱警員掉了裝備,該警員停下檢查隨身物品,但卻「落單」,並被示威者圍攏及拳打腳踢,亦有人向他擲雜物,警員一度擎槍自衛。

警員把握人群散開空檔沿西洋菜街逃往鼓油街,並再擎槍自衛,但人群繼續威嚇及辱罵他,警員趁機逃去,但包括被告在內的市民向警員擲水樽,被告亦曾兩度拾竹枝試圖扔向警員,在他第二次拾竹時,遭另一警員制服。

卡巴廸是孟加拉國技

被告求情時稱有參與的卡巴迪(Kabaddi)比賽,是一種接觸性運動,由兩隊進行,每一隊有七個人。運動的目的是讓進攻隊的一名隊員在一定的時間內,進入防守隊的半場內,攻擊者在不被防守者抓到的前提下,要設法觸及防守隊員,再跑回進攻隊的半場。若攻擊者有觸及防守隊員,攻擊者得分,若防守隊有抓到攻擊者,防守隊得分。這運動在印度及亞洲不少地方都十分流行,更是孟加拉的國技,20世紀為競技式運動。

案件編號:DCCC 60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