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卡實名制|邱騰華︰實名為防止罪案 不影響人權及新聞自由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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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預計於9月1日實行電話卡實名制,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今早分別於兩個電台節台(5日)表示,本港現時1,200萬張太空卡的漏洞過大,指推行電話卡實名制,是為防止罪案發生,認為不會影響人權。他又指,實名制設計並非以行業分類,難以為某一行業豁免,並指不影響新聞自由。

▼1月29日,港府建議實行電話卡實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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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騰華表示,電話卡實名制是為避免犯人利用太空卡犯案,讓執法機構能找出罪案源頭,認為不會影響人權。他亦強調,政府並不會收集用戶的個人資料,由電訊商負責保存,因此僅收集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

邱亦指,若執法機構需要搜證,必先取得法庭搜令,不會查到用戶的通訊紀錄及內容;僅涉及危害公眾安全、犯毒、綁架等情況,某職級人員才可以「迫切或緊急理由」,毋須法庭手令要求索取資料。而當局為保障用戶私隱,已諮詢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的意見。

截至2021年3月8日,24間流動虛擬網絡營辦商服務名單。(通訊局網站)

邱又指,早前在諮詢期內收到的大部分意見,均認同電話卡實名制,強調目前不少騙徒使用「太空卡」犯案,認為本港現時1,200萬張太空卡的漏洞過大,加上電話卡實名制是國際主流,「收返嚟嘅意見,大家認為有呢個需要。」

至於問到新聞界有匿名報料、查冊的需要,新安排或令相關工作受影響。邱回應指,實名制的設計並非以行業分類,難以為某一行業豁免,認為不影響新聞自由。

聽眾方先生以車主借出車輛作比喻,問到若發生意外,電話卡的登記卡主是否需負上刑事責任。邱騰華回應指,「如果借咗畀朋友佢發生意外,作為司機責任當然係佢。」他解釋,執法機構將視乎證據判斷,如涉及刑事罪行,將順藤摸瓜找出疑犯,強調「唔係犯法就唔需要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