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男涉理大衝突夜暴動案 廚師被告稱走前為看熱鬧 見人跑跟著跑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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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等5人涉嫌前年11月理大衝突夜,在佐敦油麻地參與暴動案續審,5名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任職廚師的被告出庭自辯,他稱當晚與友人吃飯後,發現交通受阻,又見多人聚集,遂走向前看熱鬧,期間有人遞上的頭盔、豬嘴及眼罩等,他為保護自己載上,後來見人跑他亦跟著人群跑,卻跌倒在地,之後感到遭警棍毆打及腳踢,他又否認走前是為支持或鼓勵示威者。

5名被告:郭俊明(23歲,廚師)、羅煒棟(31歲,無業)、姚俊暉(34歲,教師)、丁培基(26歲)和蔡潤庭(24歲,侍應)。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與佐敦道之間的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首被告郭俊明另涉管有37條膠電線索帶,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而第3被告姚俊暉則另涉管有1把剪刀和7包膠索帶,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想看熱鬧才走前

首被告郭俊明在法官裁定表證成立後自辯。他指當晚與友人在尖沙咀附近的餐廳吃飯後,才得知港鐵站會封閉、巴士也會改道,因此只好與友人步行至旺角,乘小巴返屯門寓所。二人行至上海街及北海街交界時,發現多人聚集,他因為想看熱鬧走前,但友人「唔想行咁前」,於是留在原地等他。他否認當時為支持或鼓勵示威者。

覺遭警棍毆打及腳踢

後來,突然有人向他遞上頭盔、豬嘴及眼罩,他雖然感到愕然,但認為「佢畀我,我無理由唔戴」,認為可以保護自己,所以收下物品。戴上裝備後不久,身邊的人便開始逃跑,所以他亦開始跑走,但被一股衝力擊中倒地,及後感覺遭警棍毆打及腳踢。

案件編號:DCCC105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