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四男生涉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 再申請保釋被拒 還柙至8月再訊

撰文:陳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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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中四男生及45歲的IVE女文員涉去年串謀製作及派發港獨的傳單,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中四男生今(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由大律師劉偉聰代表,第二次申請保釋被拒,案件押後至8月4日再訊。

被告為曹雪芯(45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文員)及17歲黃姓中四男生,二人被控於2020年5月至12月11日期間,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即意圖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使改變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或慫使他人不守法、不服從合法命令的煽動刊物。

被拒保釋後 旁聽人士起哄「細路嚟咋」、「得17歲」

次被告黃姓中四男生上次出庭並無律師代表,今由大律師劉偉聰代表申請保釋覆核,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認為沒有環境上重大改變,拒絕他的保釋申請,黃放棄每8天申請保釋覆核權利。兩名被告須繼續還柙,於8月4日再訊。散庭時,公眾席的旁聽人士一度起哄,稱被告「細路嚟咋」、「得17歲」。

控方早前稱本案涉及危害國家安全元素,要求押後案件待警方調查,包括檢驗首被告的3部手機、辦公室電腦,以及次被告的2部手機。

案件編號:WKCC221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