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預告周五刊憲8.23起收緊公司查冊 僅7類人可索取受保護資料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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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近月以打擊「起底」為由,收緊多項查冊工具。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周五(18日)將刊憲建議收緊公司查冊,僅供查閱公司董事的通訊地址和部分身分證號碼,以往可供查閱的通常住址和完整身分證號碼,會被列為「受保護資料」,公職人員、執業律師和會計師等則被納入「指明人士」,日後可繼續向公司註冊處提出查閱董事等人的受保護資料,惟記者仍未被涵蓋。有關修訂將於周五(18日)刊憲,下周三(23日)提交立法會討論,第一階段定於8月23日實施,讓公司在登記冊上以董事的通訊地址代替通常地址,及董事和公司秘書的部分身分識別號碼,代替完整號碼予公眾查閱。。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指,在新的公司查冊安排下,所有查冊人士將可閱覽公司登記上董事的通訊地址和部分身分證號碼,認為此兩項資料連同相關董事的姓名和公司資料,已足夠讓查冊人士辨忘有關董事的身分。至於以往可供查閱的董事常住地址和完整身分證號碼則被列為「受保護資料」。

若相關董事的全名和部分身份證號碼完全相同,公司註冊處綜合資訊系統將會提供身分證號碼中的額外數字,確保查冊人士可有效地識別董事的身分,以及會將屬同一董事的資料整合,包括有個別董事的姓名以不同格式顯示於公司登記冊上的情況,當局形容有關情況屬「極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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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做調查報道未獲豁免查閱「受保護資料」

可獲取受保護資料的「指明人士」,除了資料當事人及其授權人外,亦涵蓋審查客戶以防範洗黑錢及恐怖分子集資等專業人士,包括有關公司成員、公職人員或公共機構、根據法例獲委任或擔任負責執行法定職能而須使用受保護資料的人士/機構、律師、會計師、金融機構和及指定非金融業人士,進行調查報道的記者卻依然未被納入「指明人士」之列。

新的查冊做法將分3階段執行,首階段先在8月23日起,讓公司在登記冊上以董事的通訊地址代替通常地址,及董事和公司秘書的部分身分識別號碼代替完整號碼予公眾查閱。

▼2020年《鏗鏘集》「721誰主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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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階段則於2022年10月24日實施,公司登記冊董事索引所載的受保護資料, 須以通訊地址及部分身分識別號碼代替讓公眾查閱,「受保護資料」將不再提供予公眾查閱,而「指明人士」須向公司註冊處另行提出取覽董事等人的受保護資料。

至於第3階段將於2023年12月27日開始,資料當事人可向公司註冊處申請,不提供在第2階段開始前已向公司註冊處登記的文件所載的受保護資料,並以其通訊地址及部分身分識別號碼代替讓公眾查閱,「指明人士」仍可向公司註冊處提出取覽董事等人的受保護資料。

蔡玉玲就作偵查報道至被捕的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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