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鴻星2名前員工 為顧客付帳單賺信用卡優惠 涉款逾5萬元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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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22日)落案起訴2名鴻星集團前員工,案情指二人當時任職灣仔的大都淮揚中菜,涉嫌以自己的信用卡為現金付款的顧客繳付帳單,涉及逾5.2萬元;及涉嫌偷取現金共逾300元。兩名被告將於周四(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今日(22日)落案起訴2名鴻星集團前員工。(資料圖片)

兩名被告為45歲的鄒洪及34歲的盧寶欣,分別曾受僱於金皇貿易有限公司為助理店舖經理及接待員。金皇貿易於案發時是鴻星集團的子公司,以大都淮揚或大都淮揚中菜的名義在灣仔營業,該餐廳位於香港會展廣場。鄒洪是該中餐廳的助理店舖經理,負責管理貴賓廳,而盧寶欣則是接待員,負責協助鄒洪接待顧客。

涉案人主理貴賓廳

廉政公署指,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落案起訴二人共15項控罪。鄒洪及盧寶欣同被控7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盧寶欣另被控5項欺詐罪名,鄒洪則另被控3項盜竊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

當中7項控罪指二人涉嫌於2019年6月13日至7月10日期間,先後7次向金皇貿易偽稱7宗交易的顧客使用盧寶欣的信用卡付款,而導致盧寶欣獲得利益,或金皇貿易蒙受不利。

另外5項控罪指盧寶欣涉嫌於2019年4月7日至9月21日期間,先後5次向金皇貿易作出相類偽稱。盧寶欣涉嫌利用自己的信用卡為該中餐廳以現金付款的顧客支付12張共逾5.2萬元的帳單,從而賺取信用卡優惠。

擅自向顧客提供現金折扣涉偷竊

餘下3項控罪指鄒洪涉嫌於2019年6月13日至7月10日期間,從金皇貿易偷竊現金共逾300元。涉嫌被盜款項被指相等於鄒洪向上述其中三張帳單的顧客所提供折扣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