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前壽司前會計經理偷2400萬 逾十年後回港認罪 官斥可恥囚80月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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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前壽司前會計部經理於2004至2006年任職期間,偷取公司逾2400萬元。惟公司核數時,經理不但未能提供會計文件,之後更逃至內地。他於2016年返港時原以為會被捕,但因公司老闆鄭威濤尚未報案,經理在港繼續生活。直至鄭於兩年前報警,經理才被捕。他早前承認6項偷竊罪,法官今(29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形容被告的行為可恥,違反誠信,最終判他監禁6年8個月。

被告偷款後把錢輸光

法官今判刑時指,被告唐智靈(50歲)的行為是違反誠信,以造假帳方式偷取公司款項,利用寥職權長時間犯案,並形容其行為可恥。對於辯方指,被告與內地妻子結婚和兒子出生後,財政備受壓力,並沉迷賭博,把偷取的款項輸光。法官認為這解釋難以自圖其說。

板前壽司董事鄭威濤知悉事件後逾十年後才報警。(資料圖片)

會計經理須將現金存入各分店戶口

案情指,鄭威濤為板前壽司的的董事,他於2004至2006年成立多間公司,以營運分店。而公司的總經理會把從每間分店收集的即日現金,交給任會計部經理的被告,而現金須存入各分店的戶口。

鄭於事後12年才報警

惟板前的核數師於2007年初核數時,被告未有提供會計文件,並於同年10月2日午膳後失去聯絡,離開香港。鄭和核數師發現被告偽造銀行存款單,並於2004至2006年間偷取公司共2419萬多元。

但鄭一直未有舉報被告,直至2019年3月報警,警方於同年7月拘捕被告。他在錄影會面中承認犯案,並把偷去的款項記入板前資產負債表的「開支」帳項,以圖將失款勾銷。

高級督察羅婉珊(右二)稱判刑反映違反誠信案件的嚴重性,亦起了阻嚇作用,勸市民不要以身試法。(朱棨新攝)

偵緝高級督察羅婉珊表示警方歡迎判決,判刑反映這宗違反誠信案件的嚴重性,亦起了阻嚇作用,勸市民不要以身試法,警方會繼續打擊騙案。

案件編號:HCCC 3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