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在便衣警背部貼海報囚3周 官不信不知警員身份 駁回上訴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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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經紀在「和你shop」活動上,涉嫌在一名便衣警長背部貼文宣並拍打其背,就襲警罪被判囚3周,但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今日(9日)頒判辭指,不相信經紀當時沒聽到辱罵警員的說話,認為他知悉警長「疑似」警員的身份,但事先卻無徵求其同意,在他的背上貼海報,干犯了毆打罪,駁回其上訴。

上訴人何曉朗(25歲),被控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指他於2019年12月24日,在在尖沙咀海港城2樓2417號店外襲擊警長A。他被裁定罪成,被判囚3周。

認為上訴人知事主身份

法官指,當時警長與隊員穿便服工作,後來其警員身份被揭露,有在場人士作出挑釁,向他們多番說出辱罵性說話。當時上訴人手持海報,面向警長,神情是在注意其舉動,雖然警長身穿黑衣及戴上口罩,但他是在人群讓開一條路後,才召其他人隨他離開,他們離開的方向更與人群相反,即使挑釁辱罵警員的說話有重疊,法庭不相信上訴人沒有聽到這些說話,裁定他知悉警長「疑似」警員的身份。

其行為罔顧他人意願

雖然上訴人指,他派海報時,有人主動要求他貼在小提琴、背上等,但法官認為,將海報貼在背上不是一般社交場合所容的行為,未經他人同意前便將海報貼在他人背部,此行為屬罔顧他人是否同意,即使曾有人事後表示不介意,但不表示其他人會同意其行為。上訴人將海報貼在警長背部,事先並無徵求警長同意,是蓄意向警長施加非法武力,干犯了毆打罪。

案件編號:HCMA20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