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生涉宣揚恐怖主義案 高院下周五處理容頌禧保釋覆核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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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上月7日通過「悼念」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動議,4名港大學生會成員事後被控宣揚恐怖主義等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提堂。其中文學院學生會前代表容頌禧原獲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保釋,惟控方即提出保釋覆核,案件今(20日)在高等法院提訊。法官杜麗冰決定將覆核聆訊押後至本月27日,並下令雙方須分別在下周二及三向法庭提交書面陳詞。

被告依次為張敬生(19歲)、郭永皓(20歲)、杜林丞亨(18歲)及容頌禧(19歲),同被控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他們另被控一項屬交替控罪的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即於同月同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香港警務處的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該等)警務人員。

案中被告昨被押送法院的情況。(詳看下圖)

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昨只批准容一人以5萬元現金,及5萬人事擔保外出,期間不得離港,並需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並要每時期到警署報道4次,守宵禁令,及不得參與港大任何學生會組織、不得接受任何訪問,及不得住在港大宿生堂。惟控方即提出保釋覆核,容現仍須還柙。

案件編號:HCCP 44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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