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果嶺村民申換地重建近5000伙 新方案再遭城規會否決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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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於2019年《施政報告》提出發展市區三條寮屋村:茶果嶺村、牛池灣村和竹園聯合村。當中茶果嶺村鄉民聯誼會及持有部分村內私人土地的公司,自去年向城規會申請改劃,並提出換地建議,將部分私人土地交還政府發展公營房屋,以換取臨海地段興建私人住宅。
有關方案原於去年被城規會拒絕,其後村民將可提供單位數量減11%至4,984伙,並申請覆核。城規會今日(20日)舉行會議,決定拒絕有關申請。

茶果嶺村鄉民聯誼會及持有部分村內私人土地的公司,去年向城規會申請改劃,並提出換地建議,將部分私人土地交還政府發展公營房屋,以換取臨海地段興建私人住宅。(資料圖片)

文件顯示,規劃署認為政府已就涉及被劃作「未決定用途」的土地範圍展開研究,以規劃發展公營房屋及其他設施,若批准有關的改劃申請將破壞該處的整全規劃。此外,規劃署認為申請人未能顯示擬建項目於技術上的可行性,因此規劃署建議否決有關的改劃申請。城規會於今日開會討論,最終同樣拒絕申請。

茶果嶺村鄉民聯誼會及持有部分村內私人土地的公司,於2020年向城規會申請改劃,並提出換地建議,將部分茶果嶺村私人土地交還政府發展公營房屋,以換取臨海地段興建私人住宅。

最初提出的方案將有5棟公營房屋,涉及約5,319伙單位;臨海地皮則會興建2棟私樓,料提供324個單位,即共有5,643伙住宅。有關方案於去年9月被城規會否決後,申請人再提覆核。他們將方案內可提供的單位數量減至4,984伙,當中減去公營房屋的單位量至4,660伙,而私樓單位維持324伙。

根據土木工程拓展署今年7月提出方案,包括茶果嶺村所在的「未決定用途」及「綠化地帶」等3公頃用地擬改劃成為「住宅(甲類)」,並以地積比率9倍發展,預計可興建6幢公營房屋,提供約4,500伙,最快可於2031年入伙。若連同鄰近的前高嶺土礦場第二期發展項目,料兩個項目共可提供6,750伙公營房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