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師檢疫期離家買日用品囚10天 高院法官指過重判改罰款1.5萬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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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機師去年3月從外地回港在家中隔離時,發現家中沒有食物,遂到附近超市購買日用品,卻被人發現他配戴著電子手環,他早前承認未獲授權人員許可而離開檢疫地點罪,被判囚10天。機師不服判刑提上訴。高等法院法官今(24日)頒下判辭指原審裁判官未考慮判囚對機師工作或造成影響,或會令他失去工作,從而需轉投其他行業。認為監禁10天屬明顯過重,改判機師罰款1.5萬元。

上訴人Hurek Simon,40歲。他早前已獲裁定上訴得直,法庭今下判辭解釋理由。

被發現戴電子手環遭揭發

案情指,上訴人於去年3月25日早上近8時在機場入境。他需自當天起遵守檢疫令,在其西營盤住所隔離至4月7日。惟他當日早上10時半,在西營盤一間超市被人發現他戴著電子手環和口罩出現,警員到場查問,上訴人稱他返家後,再到超市購買日用品。調查發現,他未授權人員許可而離開檢疫地點。

求情稱回家發現沒有食物

法官在判辭指,同意確保公眾健康的重要性,惟根據上訴人在裁判法院時的求情,他返家後發現沒有食物,才愚蠢地決定到附近的店舖購物。但原審裁判官未有考慮上訴人只是在檢疫令剛開始時違令檢疫令,他外出亦只是購買日用品,且上訴人當時亦有配戴口罩。

飛行執照或會因被判囚而遭停牌

此外,原審裁判官亦未有考慮判囚對上訴人工作的影響。法官指,即使一個短至10天的刑期,亦可令他的飛行執照被「停牌」,從而令他失去工作,其機師生涯亦可能因此完結,上訴人便需轉投其他行業。法官認為,是次判刑屬明顯過重,裁上訴人上訴得直,改判罰款1.5萬元。

案件編號:HCMA4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