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檢條例|田啟文憂投資者卻步 電影人對「不利」國安詮釋存問號

撰文:李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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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進一步提出修改電檢條例,規定檢查員須考慮影片上映會否「不利於國家安全」,已核准上映的電影亦受限制,賦權政務司司長若認為某影片不利國安,可撤銷其核准證明書,相關電影的影碟亦不可發行及售賣。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發言人田啟文形容,修例修文改為「不利於」國家安全,涵蓋面更廣,將有好多演繹方式,業界只能見步行步:「危害同不利於,兩者分別只係攞把刀隊你一嘢定兩嘢。」
不過,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表示,在國安法下,電影創作人及經營者都應維護國家安全,相信修例不會影響創作自由,因製作人在剪接程序可做很多調節,譬如刪剪詞語對白,仍然有空間。

馬逢國。(資料圖片)

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今日(25日)在港台節目表示,政府昨日公布的內容只是立法和加重罰則,與6月說法分別不大。他指,既然國安法已在香港實施,所有人都要遵守,電影創作人和經營者都應維護國家安全。當電影通過審查,製作人反而不用承擔責任,反而給予大家保障。他指明白有人認為條例對創作加以管制,但他認為是更明確釐清責任。

馬逢國指修例不影響創作自由:唔係一刀切

他相信修例不會影響創作自由,因製作人在剪接程序可做很多調節, 譬如刪剪詞語對白,「仍然有空間,唔係一刀切。」 有爭議時,製作人可上訴或提出司法覆核等,不應現時判斷哪些題材不可播。他續說,如整部電影上映無期,真正最受影響的人是投資者,這是發行商要面對的問題,他們應充份考慮。

電影學者憂寒蟬效應 《國產凌凌漆》或也不利國安

浸大傳理及電影學院副教授吳國坤表示,這次修例所用「不利於國家安全」字眼算是「落重辣」,政府月使用的「危害國安」說法指直接、嚴厲批評,而「不利」說法曖昧、廣泛及模糊。他舉例說,喜劇如《國產凌凌漆》含諷刺官員貪污的劇情,明顯不算直接危害國安,但是否不利國安便要視乎檢查員如何詮釋。

他認為條例會為業界帶來寒蟬效應,製作人會變得更謹慎,甚至過度謹慎,需要時間摸索底線。電影製作人生存將更吃力,需設法避開紅線,同時製作具社會意義的電影,題材或會轉移至都市愛情片、文藝片、武俠片等。

吳國坤認為條例對獨立電影製作構成重大打擊,部份電影紀錄以往政治議題,在國安法下的生存空間已相當小,這次修例是再加一重關卡,連光碟等儲存方法均違法。他指,關於弱屬社群等社會議題,仍可製作獨立電影;但倘明顯涉及社會事件,流傳空間便很小,在本地不易放映傳播,可能會轉到外國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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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張婉婷不懂理解「不利於」 《表姐你好嘢》能否過關?

資深電影導演張婉婷稱,不懂理解何謂「不利於國家安全」,業界對修例有很多問號,連政府也說不出肯定答案,例如《表姐你好嘢》諷刺喜劇是否能過關。目前沒有違法案例依從,業界不知道哪些電影觸及紅線,她作為導演,會繼續拍攝有感覺、值得拍的事物,不會自我審查。

張婉婷認為發行電影最受影響,因政務司司長將有權延長電影上映,每次最長28日,次數似乎不限。在以往審批過程,最遲35日可開上訴委員會;以後若電影涉及國安問題,政府可直接撤銷上映,司法覆核無了期,必然錯過上映檔期,便會投資失利,令業界擔憂。

田啟文:兩者分別只係攞把刀隊你一嘢定兩嘢

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發言人田啟文在商台節目形容,電檢修例修文由6月時「危害」改為「不利於」國家安全,涵蓋面更廣,詮釋權力更闊,因「危害」涉一定形式及行為,但「不利於」將有好多演繹方式,加上當局沒有說明何謂不利國家安全,業界只能見步行步:「不過分別只係攞把刀隊你一嘢定兩嘢。」田啟文相信,修例對傳統電影投資者投資意慾影響不大,但新投資者或「行外」投資者會因多了制肘而卻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