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拒向國安處交資料 鄧炳強:執法行動會嚟得好快

撰文:曾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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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上月去信支聯會多名現任常委,要求在今日(7日)前,交代過去8年大量財政、會議及活動紀錄。支聯會日前表明不會向警方提供相關資料。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出席立法會會議後見記者,他指警方國安處正調查支聯會涉「外國代理人」,重申相信公眾「眼睛雪亮」,相信透過日後法庭審訊會見到更多證據。他又指,留意到支聯會稱不會提交資料,重申此舉可能涉刑事,相信警方的跟進行動會有很效率及迅速,「執法行動會嚟得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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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日前表示,支聯會並非「外國代理人」,警方國安處的要求不合法理。

鄧:透過法庭審訊會見到更多證據

被問到有什麼理據或交易證明警方指控,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重申,任何人接受外國政治團體資金,從而為這些外國利益活動,便屬於「外國代理人」,他相信「大家眼睛雪亮」,相信透過日後法庭審訊會見到更多證據。他又引例指壹傳媒創辧人黎智英在日前其他案件的審訊中,可見到他如何勾結外國、危害國家安全。

鄧炳強續指,任何人不跟從國安法交出資料,必定會採取執法行動,並揚言跟進行動會「好迅速」及「好有效率」,另任何人亦可提出司法覆核,兩者並無衝突。

警:未依時提交資料 可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半年

警方表示,留意到有團體再次公然表示不會遵從法定要求,拒絕提交資料,對此等行為予以嚴厲譴責。警方重申,若未依時提交資料,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半年,相關人士和團體將要承擔法律責任,警方必定依法跟進。

特首林鄭月娥今日(7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指《國安法》是「有法必用」,認為過去一些人不斷鼓吹「違法達義」,批評公然表明不守法的人,不能自稱為「公民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