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牛肉飯老闆娘提私人檢控被拒 裁斷基準成爭議 上訴庭押後判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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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牛肉飯老闆娘郭德英認為港台節目內容偏頗,私人檢控時任廣播處長梁家榮,但遭裁判官拒絕。郭不服決定,又指同樣申請私人檢控的許智峯,卻獲准繼續檢控,認為不公平而提出上訴。然而,郭的案件卻衍伸了另一問題:裁判官考慮這類申請時,應考慮表證是否成立,還是案件是否有合理的成功定罪機會。律政司及法庭之友均派代表就此法律議題展開辯論。上訴庭今(17日)聽取陳詞後押後裁決。

上訴庭重申裁判官拒郭申請並無犯錯

上訴人郭德英,律政司司長為本案有利害關係的一方,資深大律師黃佩琪則擔任法庭之友協助法庭討相關的法律問題。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先指出,律政司和法庭之友均同意,裁判官拒絕受理郭的案件,未有犯錯。雙方亦同意挑戰裁判官不受理私人檢控決定時,應提出司法覆核,而非以裁判法院上訴案形式。

郭德英就其私人檢控被拒提上訴,上訴庭卻指原審官並無犯錯,但案件卻衍伸了另一個法律爭議。(朱棨新攝)

律政司認為應考慮較高標準

律政司的代表之後就法律議題展開爭辯,並指裁判官在考慮是否受理私人檢控申請時,應採用較高標準,即案件是否有合理定罪機會,作為法律測試的基準,否則無辜的人或較易被私人檢控,被檢控的人士亦會承受很大壓力。惟法官李運騰質疑,以此標準會否出現未審先判的情況。

辯方認為應只考慮表證成立

以法庭之友身份列席的資深大律師黃珮琪,則以辯方身份發言,她認為應以是否有表面證供為法律測試,並指裁判官當時只是考慮是否受理私人檢控,而非作小型審訊。

郭德英也有在庭上發言,強調稱她只是小市民,沒有法律知識,惟發現不公義、不合法的事,希望社會得到改善。她又指,她和許智峯同樣提出私人檢控,惟許的私人檢控獲裁判官批准,質疑尺度不同,認為非常不公平。惟潘官指其說法與是次討論議題並不相關。

案件編號:HCMA21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