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延續社交距離措施 周四起放寬D類餐廳宴會人數上限至240人

撰文:鄭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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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天(28日)公布,將刊憲延續現行大部分社交距離措施的有效期14天,直到10月13日為止,不過就放寬宴會人數上限,採用D類運作模式的餐飲業務處所,其宴會人數上限由本周四(9月30日起)增至240人。
現時D類食肆宴會人數上限是180人,亦即增加了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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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表示,變異病毒株傳播力極強,加上本港長者的疫苗接種率偏低,令人擔憂第五波疫情一旦爆發,長者面對重症和死亡情況的風險極高,因此有必要維持大部分現行的社交距離措施。

限聚令、口罩令維持不變

不過,發言人指在「疫苗氣泡」下,考慮到採用D類運作模式的餐飲業務處所已採取嚴謹的防疫措施,包括所有員工已完成接種疫苗,以及至少三分之二的顧客須已接種第一劑疫苗,相關處所的宴會人數上限將獲放寬至240人。有關安排有9月30日起生效。

至於其他社交距離措施,包括限聚令、口罩令等等,均維持不變,暫定直到10月13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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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局方公布的文件指,政府要求部分處所的員工須完成新冠疫苗接種,但如有員工曾獲發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原因而未能接種新冠疫苗,而該等員工其後接種新冠疫苗,即使他們僅接種了第一劑疫苗,又或者接種第二針後未滿14天,只要他們採取以下措施,亦可獲視為符合有關員工須完成新冠疫苗接種的規定:

(i)處所負責人須確保該等員工保留上述醫生證明書(不論該證明書的有效期是否在該等員工接種相關疫苗前已屆滿);

(ii)處所負責人須安排該等員工自2021年9月23日起每7天進行一次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而有關檢測樣本必須是非自行採集的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以及確保該等員工 在2021年9月30日及其後的每個7天期間完結前取得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及保留每次的電話短訊紀錄31天;

(iii)(只適用已接種第一針的情況)處所負責人須確保該等員工已預約接種第二劑復必泰疫苗或克爾來福疫苗,而預約接種第二劑疫苗的日期與接種第一劑疫苗的日期最多只可相距35天,並確保有關員工保留上述 預約紀錄;及

(iv)處所負責人須確保該等員工保留相關新冠疫苗接種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