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涉虐菲傭 聞被告稱:可以殺咗你 女事主終決心逃走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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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女教師涉虐待及恐嚇菲律賓籍女傭案續審,女事主Eden繼續在西九龍法院作供,她稱從女被告家中逃走的前一天,被告曾威脅稱不會如期出糧給她,更揚言:「我想做咩都得,可以殺咗你,殺咗你唔會有損失。」並用雙手掌摑及抓Eden的臉部。Eden事後因害怕被殺而逃走並報警。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2日續,以待一宗涉及家傭可信性的終審案件的結果。

被斥不懂照顧孩子遭掌摑

事主Eden供稱,本年5月29日下午,她餵被告麥佩珊(35歲)的幼子食通心粉時,幼子不斷哭鬧。被告十分生氣,覺得Eden不懂得照顧孩子,即用雙手掌摑Eden,又拳打她左心口5次,更走到Eden身後拳打其背部5次,最後再由上而下抓Eden臉部2次。

被告自稱有很多錢可請另一工人

Eden指被告又恐嚇她說將不會如期出糧,不會理會Eden的母親及女兒有可能餓死,以確保她受到懲罰,被告又揚言:「我想做咩都得,可以殺咗你,殺咗你唔會有損失。」被告又稱她有很多錢,很輕易可以聘請另一個工人。

事主趁全家不在報警

Eden在事後約1小時到洗手間檢查傷勢,發現面部出現紅腫。她亦感到呼吸困難,晚上更因害怕被殺而失眠。及至翌日下午約一時,她趁被告一家人均不在家,Eden遂鼓起勇氣逃走。她乘的士到位於寶琳的僱傭公司宿舍。當時並沒有電話在身,在宿舍內向其他家傭傾訴及展示傷口。Eden其後在其中一名傭工陪同下到公司Get Maid Agency 報告事件,並到沙田警署報警。

被告麥佩珊( 35 歲,中學教師)被控普通襲擊、意圖損害而施用有害物品、刑事恐嚇,及3項襲擊罪,指她於2020年2月至2021年5月期間,在荃灣韻濤居 B 座某單位,襲擊菲律賓籍女子PALES Eden Gumba,包括襲擊她、施用洗潔精意圖使Eden精神受創,及威脅會使Eden的人身及財產受損害而受驚。

案件編號:WKCC258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