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領事查詢所享權利不果感不受尊重 李家超︰重視與他們關係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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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國家由於沒有派遣其國家官員駐港,遂改以委任本地居民擔任名譽領事。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表示,有名譽領事反映不了解所享有權利,向禮賓處查詢又無明確答覆,令他們感到不受尊重。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今日(20日)書面回覆立法會時否認有關說法,並清晰講述名譽領事享有的權利,包括執行領事職務時不受司法或行政機關管轄、派遣國給予的薪酬可獲免稅等。不過,名譽領事與職業領事不同,未能享有部分權利,例如不被監禁、不被逮捕候審或羈押候審,以及豁免個人稅項等。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指,香港現時有58位名譽領事。(資料圖片)

謝偉俊稱有名譽領事向禮賓處查詢權利時無明確答覆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在書面質詢透露,有名譽領事反映不了解享有的權利,向禮賓部查詢卻無明確答覆,令他們感到無所適從及不受尊重。

他又指,各國駐澳門的名譽領事均獲提供官方文件列明其權利,並引用外界意見指,中國為應對美國組成「五眼聯盟」和 「澳英美聯盟」 圍堵,致力在外交層面爭取更多國家支持之際,港府應檢討及改善名譽領事履行職務的政策。

李家超指禮賓處長有與名譽領事會面 介紹所享特權及豁免

李家超否認不尊重名譽領事說法,指名譽領事上任後,禮賓處處長會與他們會面,並詳細介紹他們所享有的便利、特權及豁免,以及派發相關資料文件。禮賓處過往亦曾收到個別查詢,每次均作出詳盡回覆。他又指,香港現時有58位名譽領事,根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維約》) 給予名譽領事便利、特權及豁免,包括以下幾項︰

1. 執行領事職務時不受司法或行政機關管轄;

2. 就其執行職務所涉事項,於司法及行政程序中,沒有擔任作證或提供有關文件的義務,並有權拒絕以專家證人身份就派遣國之法律作證;

3. 如在港被逮捕候審或羈押候審,或被刑事起訴,特區政府會盡快通知領館館長,或經外交途徑通知派遣國;

4. 如對名譽領事提出刑事訴訟時,會給予適當尊重及不會妨礙執行領事職務;

5. 派遣國給予的薪酬可獲免稅。

名譽領事未獲「不會被監禁」特權

不過根據《維約》,名譽領事相比職業領事,未能享有部分便利、特權及豁免,包括︰1)人身自由或尊嚴不受侵犯;2)不會被逮捕候審或羈押候審,如遇犯嚴重罪行除外;3)不會被監禁,為執行有確定效力之司法判決者除外;4)如拒絕在司法及行政程序中作證,不會被強制要求或處罰;5)豁免工作簽證;6)豁免個人稅項,包括差餉、汽車首次登記稅、汽油稅、煙酒稅等;及免納關稅及免受海關查驗等。

謝偉俊引用外界意見指,當內地為爭取更多國家支持,以反圍堵之際,港府應檢討及改善名譽領事履行職務的政策。(Getty)

不時邀請領事出席重要活動

李家超續指,政府一直致力為領事提供服務,並保持溝通。政制事務局又指,名譽領事在特區擔當著重要橋樑角色,故重視與他們的關係,不時邀請他們出席重要活動,如周年升旗儀式暨酒會、施政報告簡報會、財政預算案簡報會、2019冠狀病毒病簡報會、參觀活動等。

根據《基本法》第十三條,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與香港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並授權特區依照《基本法》自行處理有關的對外事務。特區政府將繼續全面配合國家的外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