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規管|辣招明年中生效 用家憂難獲許可礙工程、傳媒工作

撰文:鍾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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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機使用廣泛,除了一般拍攝、傳媒新聞採訪等,更會用於樓宇檢查、測量,甚至播種,及飛行表演等。《小型無人機令》於今年7月16日刊憲,明年6月1日生效。新例會按無人機重量及使用形式,分3類規管,對飛行高度、速度及駕駛員資格等均有限制。其中乙類無人機操作,更要求駕駛員考牌後,獲民航處批許可才可使用。
有使用無人機多年的用家,形容條例相當「辣」,按過往經驗,要獲民航處批出許可難度高,符合要求亦相當「燒錢」,有機會使用直升機還較無人機便宜。記協憂慮實名註冊會增傳媒使用航拍的法律風險,而購買保險等要求,亦增加傳媒機構使用航拍門檻。

▼小型無人機規管要求▼

新規例下只有「甲1類」操作毋須註冊,該類無人機重量須輕於250克,飛行高度須低於30米,並要滿足速度於每小時20公里等要求。該類無人機駕駛員身分不受限,亦不須購買保險。

至於其他重量為7公斤或以下的「甲2類」,或更重的「乙類」無人機,無論無人機及駕駛員均須註冊登記。當中操作「乙類」無人機的駕駛員,更須接受培訓和考核,並須獲民航處許可後,才可進行航拍。

香港專業無人機公會主席顏樂恒使用無人機多年,本身亦有從事電影及廣告航拍、樓宇檢查等無人機商業工作。他形容民航處的無人機規管條例相當「辣」,若要協助學校或大廈使用無人機進行樓宇外牆檢查,飛行高度必定超過限制最高的90米。而專業航拍工作,顏說,需用到單反相機才有足夠清晰度,連同相機,無人機的總重量隨時多過7公斤,跌入最嚴格的「乙類」無人機的規管之中。

市場現有公眾責任保險 未能滿足新例要求

根據當局對甲2類及乙類無人機的規管,無人機持有人須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顏樂恒說,現時坊間仍未有足夠保額的保險推出,要購買適用保險並不容易。《香港01》翻查資料,現時只有大新銀行有推出無人機的公眾責任保險,最高保額為100萬至200萬元,仍未及規例要求的500萬至1,000萬元的水平。

記協︰無人機實名制 偵查報道風險增加

新聞採訪工作亦經常使用航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上任時,曾被揭家中地牢有僭建,部份新聞相片需要使用航拍。記協主席陳朗昇指,新聞畫面要求的清晰度較高,重量250克以下的無人機,難用作新聞片段的航拍,但傳媒機構會憂慮新增的法律要求,如無人機實名制等,令偵查報道風險增加。

他舉例指,鄭若驊及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大宅僭建等報道,要使用無人機拍攝,才能較容易揭發,往後傳媒拍攝香港地貌作報道時,亦會受相關限制,並不理想。

模型飛行總會︰每次飛行要政府許可是「專制法律」表現

民航處指,在新要求下,涉及「乙類」操作的無人機,可有一次性或較長期的許可,能顧及不同類別小型無人機的操作需要,包括檢查電纜、測量、製作三維地圖、搜救行動、空中拍攝、無人機匯演、競速機比賽等。

香港模型飛行總會主席羅希孝認為,每次使用無人機均要等待政府批許可,是「專制法律」表現。他認為,要有效減低無人機的風險,最重要是監管駕駛員的能力,認為所有無人機使用者,不論無人機重量或飛行高度,都須接受考核,才能真正確保無人機不會構成安全問題。

顏樂恒指,要符合民航處要求麻煩亦「燒錢」。

規管無人機「辣招」未推行前,顏樂恒有為其無人機商業操作,向民航處提交申請。他指,申請過程繁複,更形容民航處提出的要求「燒錢」。他舉例指,現時為學校進行外牆檢查,需要申請無人機在距離樓宇5米內飛行,民航處就要求,因應相關飛行活動,距離樓宇外牆10米範圍都要封路。他說,視乎馬路車流,封路成本可由數千元至數十萬元不等。

顏續指,為滿足政府要求,有機會「租直升機平過租航拍機」,有些工作甚至無法進行,「所以好多人偷偷哋飛算,根本搞唔掂個申請。」他又說,要視乎客人是否願意支付昂貴費用,及有否時間等待審批,「怕貴、怕煩,就唔會用無人機拍」。

政府於今年7月16日刊憲後,無人機龍頭生產商DJI大疆香港旗艦店於8月16日結束營業。顏指,雖不知是否與規管有關,「大家睇到嘅嘢係咁囉。」他指,購買無人機的地方減少,自然使用的人亦會少。《香港01》曾電郵邀約大疆就無人機規管訪問,但沒有獲得回覆。DJI於宣布結束旗艦店時指,結業是「響應公司策略及市場需求的變更」。

民航處過去3年接210宗涉無人機投訴 4人因無人機受傷

民航處回覆時表示,過去3年共接獲210宗有關無人機的投訴,主要是有市民留意到無人機操作,擔心影響其他人士或財產安全,因而要求民航處了解及跟進,共有4人因無人機而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