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收緊確診者出院準則 周三起出院後須到臨時醫院隔離14日

撰文:袁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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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26日)公布,更新新冠肺炎確診病人的終止隔離標準,以及收緊確診個案的出院安排,由明日(27日)起,確診者出院後須到北大嶼山醫院香港感染控制中心隔離14日,即居臨時醫院,不能直接回家。

食物及衞生局表示,政策是為配合本港採取積極「清零」的疫情防控策略,將確診病人早期康復後可能仍然帶有病毒並在社區傳播的風險進一步減至最低。

▼臨時醫院「北大嶼山醫院香港感染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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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不再視乎Ct值

食物及衞生局在8月6日宣布更新患者出院安排,之前出院的其中一項條件為抗體測試結果由陰轉陽,修訂為除了抗體呈陽性,亦需在至少一次聚合酶連鎖反應測試,結果Ct值為33或以上,即要病毒量跌至極低水平。

今次再度收緊,由明日起,新標準已不再考慮Ct值。有病徵的病人須體溫恢復正常三天以上,呼吸道症狀明顯好轉,樣本在相隔至少24小時核酸測試,結果均呈陰性,及自發病後已逾10天。

至於無徵狀患者,除了樣本在相隔至少24小時核酸測試,結果均呈陰性,也需距首次檢測呈陽性已逾10天,方可列為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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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有病徵的病人

(i)體溫恢復正常三天以上;
(ii)呼吸道症狀明顯好轉;
(iii)肺部影像學顯示急性滲出性病變明顯改善;及
(iv)符合以下實驗室條件:以同類臨床樣本(如呼吸道或糞便樣本)在相隔至少24小時進行兩次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的反轉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測試,結果均呈陰性(而糞便樣本測試結果曾呈陽性的病人,需在相隔24小時進行的兩次糞便樣本測試結果均呈陰性後方可終止隔離);及自發病後已逾10天。

(b)從未出現新冠肺炎相關病徵的病人

符合以下實驗室條件:以同類臨床樣本(如呼吸道或糞便樣本)在相隔至少24小時進行兩次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的反轉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測試,結果均呈陰性(而糞便樣本測試結果曾呈陽性的病人,需在相隔24小時進行的兩次糞便樣本測試結果均呈陰性後方可終止隔離);
及首次對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的反轉錄聚合酶連鎖反應測試呈陽性已逾10天。

出院後接受「閉環式管理」 防病毒入社區

符合出院準則的病人在出院後會隨即以「閉環式管理」及點對點方式獲安排前往指定隔離地點,進行14天的隔離管理和健康狀況監測,以確保出院病人不帶病毒進入社區。現階段政府會以北大嶼山醫院香港感染控制中心作為隔離地點。

衞生署會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第23條賦予的權力,向符合出院條件的病人延長隔離令,直至出院後14天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