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舖滅火筒圍毆案 16歲少年曾踢事主一腳 官考慮扣押多時判感化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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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少年疑與人結怨,去年在遊戲機中心遭圍毆,更有人以膠牌及滅火筒襲擊少年,少年一度失去知覺,事後需要接受緊急手術切除脾臟。案中6人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餘下一名不認罪被告早前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案件今(4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許肇強指,被告在過程中只踢了事主一腳,且在他人用上武器時,沒有再參與襲擊,終考慮到其已還押多時,判其遵守18個月感化令。

16歲吳姓男被告,被控於2020年5月16日,在旺角洗衣街金雞遊戲機中心內,與其餘6名被告,有意圖而傷害當時15歲的男事主。

吳怕不參與會被其他人孤立

許官引述辯方求情指,吳案發時年僅15歲,與家人同住公屋,在職業訓練局修讀電工課程。吳當日並不知道其中一名被告與事主有何恩怨,之所以會在期間踢了事主一腳,只是因害怕若其不參與會被其他人孤立。

閉路電視拍到事件的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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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還柙17個月

許官判刑時指,吳在整個過程中只用腳踢了事主一下,且在涉案襲擊用上武器後,吳是唯一一個沒有參與的。另吳在庭上聲稱在涉案7名被告中只與首被告認識,惟之後卻和感化官表示與第五被告更為熟悉,兩人為同學,質疑其對法庭並不誠實。最終考慮到因本案已還押了逾17個月,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最高刑罰為24個月,故決定判吳遵守感化令18個月,期間吳須遵守每日晚上10時至早上6時的宵禁令、跟從感化官指示參與小組活動、按要求隨時提交尿液樣本。

事主被打至脾臟撕裂及作切除手術

事主事後出現頭皮血腫,多處擦傷,脾臟撕裂、破碎、出血,須轉介至深切治療部,並要接受緊急手術切除脾臟,左腎亦出現血腫,及後要進行多次手術,大半個月後才能出院。他受襲後更一度短暫失憶,要長期服藥及定期覆診。

案件編號:DCCC104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