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涉與女生性交 事主稱每次與被告交歡後都覺痛 以為這是正常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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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男教師叫15歲女學生到其家看Netflix電影,之後發展成情侶並涉5度發生性行為案續審,女事主今(24日)接受辯方盤問,辯方卻指事主與被告從未發生性行為,X亦沒有因性交而覺得不適,故她才願意繼續到被告家中。X卻稱她每次與被告性交後,下體都會疼痛,亦有因此而覺得不開心,但她稱與被告見面是快樂的,又認為「情侶之間係咁」,發生性行為很正常,且她當時對性知識一知半解,以為感到痛是正常。

被告馮霆麾(37歲,事發時為教師)被控於2019年1月3日至8月2日期間,兩度在元朗單位非禮15歲女童X,以及5度與X非法性交。

對話中曾提不明液體

女事主X今接受辯方律師盤問,律師指X因對性好奇,與朋友也會談到性話題,加上與被告關係親暱,因此與被告的對話時才會出現性話題,用以挑逗被告,又指X與被告對話時,曾談及「不明液體」,是因為X在被告家中曾打翻湯汁,而「不明液體」是指湯汁。

X反駁她並不會如此形容湯汁,又稱「不明液體」是指被告的精液,並解釋提到分泌物是因為想告知被告,二人性行為後她出現的狀況,她亦對出現的情況感到疑惑才這樣說。

當時對性知識一知半解

X又提到,她每次與被告性交後,下體都會疼痛。辯方卻指兩人從未發生性行為,X的下體也沒出現疼痛,所以她才願意繼續到被告家中,X則解釋,雖然性交後有因下體不適而感到不開心,但與被告見面是快樂的,又認為「情侶之間係咁」,且她當時對性知識一知半解,以為感到痛是正常。

渴望被告的陪伴和慰問

X又稱,對被告有好感是源於他的關心,雙方關係中並沒期望發生性行為,只是渴望被告的陪伴和慰問,她亦認為情侶關係中不止要一方付出,覺得情侶發生性行為正常不過。

辯方指事主要報復被告

辯方指,被告於當年8月中因受不住X的情緒,提出雙方要冷靜一下,X便認為被告一腳踏兩船,因怨恨被告,才向警方透露二人曾發生性行為,並以此作報復。X不同意說法,又指她得知被告與其他女同學亦發展情侶關係,她與該女同學曾就事件討論,認為真有其事,她怕再包庇被告,會有其他人受害,並稱她雖然對被告一腳踏兩船的行為感到傷心,但沒有因此而怨恨他或報復他。

案件編號:DCCC39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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