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入信機公司涉合謀定價 受查即願與競委會合作 成首宗和解個案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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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間銷售入信機的公司,涉嫌參與合謀行為,競爭事務委員會介入調查時,該些公司主動求和解,並與競委會達成協議。競委會今(25日)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要求署方頒令該些公司支付80萬至337萬元的罰款。這案亦是首次有涉案公司於調查階段,便向競委會提供合作,並透過競委會的《合作政策》達成和解的案件。

申請人為競爭事務委員會,四名答辯人為Quadient Technologies Hong Kong Limited(前稱 Neopost Hong Kong Limited)、 Quadient International Supply Limited(前稱 Neopost International Supply Limited)、凸版資訊(香港)有限公司及 Smartech Business Systems (Hong Kong) Limited。

答辯人達成協議互不競爭

涉案的入信機,是將信件及其他郵件放入信封的機器,方便大量投寄。

案情指,於2018 年4月至 2019 年 1月期間,四名答辯人達成協議,協定在香港銷售首兩名答辯人的入信機時,互不競爭,而凸版香港及Smartech 亦透過交換敏感資料,作出協調。

競委會指,相關行為構成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及圍標,違反了《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

受查即終止有關行為

競委會展開調查後,答辯人與競委會合作,即時終止有關的反競爭行爲,並加強各自的競爭合規計劃。競委會亦與四名答辯人向審裁處申請,雙方同意下處理訴訟,涉及條件包括頒令四名答辯人違反了「第一行為守則」,首兩名答辯人支付約140萬元的罰款,而凸版香港和Smartech則分別支付約337萬和80萬元。

答辯人亦需支付競委會的調查費用及訟費。

案件編號:CETA1/2021